沈阳体育学院原名东北体育学院,创立于1954年,隶属国家体委(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由国家体育总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是我国体育行业骨干院校之一,目前由辽宁省教育厅主管。
学校占地面积1688亩,建筑面积29.2万平方米,其中白清寨校区(雪上运动中心)占地757亩。现设有13个教学与研究机构。学校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管理学、体育新闻传播学、运动康复学、休闲体育学、体育艺术学9个二级学科。同时拥有全日制(非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体育学是辽宁省“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体育学位列全国B+、辽宁省第1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731人,专任教师492人,博士生导师16人。教师中1人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荣誉奖章;1人获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1人为国际体操联合会执委会和技委会委员、亚洲体操联合会蹦床技术委员会主席兼执委;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特聘教授3人,省优秀专家3人,省教学名师7人,省优秀教师2人;5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9人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第一层次”,4人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5人入选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3人被确定为国家体育总局“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资助对象,3人入选沈阳市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7287人,硕士研究生982人。18个本科专业涵盖教、管、文、理、艺5个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3个,省级示范专业7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发展示范专业2个,省级转型发展试点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3个。拥有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4门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省级体育优秀课,1门省级公共艺术课。
“十三五”以来,学校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1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1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90余项,承担国家体育总局科技服务项目30余项。学校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项目技术诊断与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是东北地区最大的体育专业综合性研究与开发实验室,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是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沈阳体育学院学报》是中文体育类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图书馆藏书84万余册。
学校共培养各级各类体育人才5万余人,自主培养的学生运动员在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赛等世界大赛中获得金牌122枚,奖牌289枚,代表中国队连续参加了第18-23届冬奥会,夺得我国冬奥史上雪上项目所获12枚奖牌中的10枚(1金6银3铜)。韩晓鹏在第20届冬奥会上夺得男子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冠军,实现了我国冬奥史上男子项目和雪上项目金牌两个“零”的突破。郑姝音在第31届夏奥会上夺得跆拳道女子67公斤以上级冠军。至此,学校成为国内唯一一所自主培养的运动员在冬、夏两个奥运会上都夺得金牌的高校。学校现有26个项目40支校代表队,700余名学生参加训练。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比赛获得金牌142枚、银牌105枚、铜牌88枚。板球、滑雪登山、花式跳绳等校代表队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洲际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学校与美国、丹麦、法国、新西兰、韩国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二十多所大学和体育组织建立了交流关系,以交流促进步,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牵头组建辽宁省体育产业校企联盟,服务“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一带五基地”建设;打造高水平智库,提供咨政建议,服务健康中国、运动辽宁;承办体育赛事,服务集训备战,派出师生担任第十二届全运会、沈阳国际马拉松比赛等赛事的裁判员和志愿者,积极发挥体育院校特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立足辽宁,面向全国,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坚持教学、科研、训练相结合,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目前,学校正在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为建设冰雪特色鲜明、行业领先的国内一流、世界知名体育大学而不懈奋斗。
一、舞蹈表演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舞蹈表演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塑造舞台艺术形象的舞蹈表演技能和实践能力,能够在文艺团体、文化站馆、学校、健身会所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舞蹈表演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核心课程:艺术概论、音乐理论基础、中外舞蹈史、舞蹈基础训练、舞蹈教学法、剧目排练、编导技法、舞蹈技术技巧、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国际标准舞、健美操、流行舞蹈。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只招舞蹈表演专业,下设舞蹈、体育舞蹈、健美操(含啦啦操)三个招考方向。面向辽宁(校考)、山东(校考)、河北、山西、甘肃、河南招生,招生计划及分省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名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
2.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
3.身体健康。
四、考生须知
1.辽宁省考生:报考我校健美操招考方向(含啦啦操)和体育舞蹈招考方向的考生需参加我校校考(无须参加省统考);报考我校舞蹈招考方向考生只需参加辽宁省艺术类统考,不需参加我校校考。
2.山东省考生:报考我校三个招考方向的考生均需要参加我校校考。
注:其他生源省份采用省统考录取。
五、校考报考要求
符合本简章第三条、第四条报名条件,其它条件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且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专业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五官端正,身材较好,体重适中,未婚。
六、报考相关
1.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5日9:00—12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
网站报名
3.报名网址
http://zs.syty.edu.cn
4.校考时间
2020年1月11日—16日
5.校考地点
沈阳体育学院武术体操馆
6.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沈阳体育学院2020年舞蹈表演专业校考准考证》(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按照准考证指定的考试时间进行报到并考试。
7.专业考试合格者,将于2020年6月前在沈阳体育学院招生网公布。
七、校考内容和评分标准
以《沈阳体育学院舞蹈表演专业招生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为准,具体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见我校网站。
八、录取办法
我校招生的省份,舞蹈表演专业进行统考的省份,我校均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不再对其进行校考,无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分省、分文理,按如下两个办法分别录取:一是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注:我校划定舞蹈表演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下和没有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二是组织舞蹈表演专业统考的省份,我校按照其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省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九、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费收费标准:体育教育专业4000元/学年·人;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4000元/学年·人;休闲体育4800元/学年·人;网络与新媒体专业4200元/学年·人;新闻学专业4200元/学年·人;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4200元/学年·人;应用心理学专业4200元/学年·人;运动人体科学专业4800元/学年·人;运动康复专业4800元/学年·人;运动训练专业10000元/学年·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10000元/学年·人;舞蹈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本科1200元/学年人。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学金及助学贷款办法
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院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学院专业奖学金:一等15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800元/生·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生·年;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学生需提交《沈阳体育学院经济贫困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二级院系汇总申请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学院可为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具体标准以学院有关规定为准。
十、相关信息
在沈阳站可乘327路公交车到华府丹郡站,下车后十字路口东走200米;在沈阳北站可乘333路公交车(注:乘沈阳体育学院专线车)到沈阳体育学院站下车;沈阳南站在沈阳体育学院东800米。
通讯、邮寄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110102
咨询电话及传真:024-89166657
申诉电话:024-89166642
申诉邮箱:sytyxyzsss@163.com
沈阳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yty.edu.cn/
沈阳体育学院
2019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