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颁发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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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颁发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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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学院在离退休工作处会议室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刘恒选、刘恩素等18名同志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学院党委书记余新民,党委副书记、院长郝宏奎,党委委员、副院长单大国,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处处长张如一,离退休工作处负责人李秀敏参加了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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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颁发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含退役军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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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纪念章仪式上,余新民书记传达了党中央及公安部党委对离休老同志的良好祝愿,对各位离休老同志坚守初心,不改本色的奉献精神表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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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上,学院领导向离休老同志代表介绍了学院近期建设发展情况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并认真听取了老同志对学院的意见建议。

来源:离退休工作处

责编:司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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