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0年公安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
政治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公安部统一要求,报考我校公安专业考生在复试前须参加生源地公安厅(局)组织实施的政治考察,未通过政治考察的,不得参加复试。现就2020年政治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流程
(一)提交考察信息
1.应届毕业生
下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在校表现考察表》(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有关附件),填写个人信息,交本科院校作出考察意见后,于4月17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47.105.75.197:5117/ASPX/Student/StuLogin.aspx),提交个人有关信息及考察表扫描件或照片(jpg格式),并于4月22日前将考察表原件邮寄至我校研招办(仅限中国邮政EMS)。
2.往届毕业生
4月17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同上),提交个人有关信息。
(二)生源地公安厅(局)实施政治考察
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等复试相关内容将于国家线下达后公布于我校官方网站(参与政治考察不代表确定能够进入复试名单)。复试名单确定后,我校将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信息发送至生源地公安厅(局),由生源地公安厅(局)组织实施考察,并作出考察意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我校将不予录取。
二、提交政治考察信息考生范围
(一)报考公安学专业下侦查学、公安情报学、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公安管理、犯罪学研究等7个研究方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315分以上;
(二)报考公安技术专业下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执法技术、法化学、人体检验与鉴定技术等4个研究方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265分以上;
(三)我校已接收的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
(四)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59条中加分条件、加分后可达到上述分数的考生(4月12日前将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
三、其他事宜
(一)法学、法医学、应用心理、法律硕士、警务硕士考生不参与本阶段政治考察工作,其政治考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将另行通知。
(二)我校复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和方式将另行通知。
(三)学校已实行封闭管理,请考生不要到校现场咨询。考生如有其他疑问,可发送电子邮件至yjsc_npuc@163.com进行咨询。
(四)学校中国邮政EMS接收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收件人:研究生处;邮编:110854。
其他注意事项请点击下端“阅读原文”查看。
感谢广大考生对相关工作安排的理解,请持续关注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cipuc.edu.cn/的后续通知。
特此通知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处 2020年4月9日
来源:研究生处
责编:左富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