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阳宏伟区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毕业生21人公告
原标题:2020年宏伟区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毕业生公告
宏伟区人民政府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4号)文件规定,拟为宏伟区教育系统引进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2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拟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为宏伟区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1名。
学科参考目录: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申报计划用)(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附件3)
二、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本科学历,学制四年)。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阶段学历须为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本科学历,学制四年);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毕业时间须为2018年至2020年;
5、辽阳地区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之列;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注意事项※
1、要求报考人员学历、学位相互对应。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2020年7月毕业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的,不予引进。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基本程序包括: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9:00至7月23日16:00。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2020年宏伟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如实填写并附以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彩色证件照,以“引进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lysrsjrck@163.com。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复核。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
3、面试。面试拟于2020年8月8日举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根据各专业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采用两轮面试还是一轮面试。当通过审核人数与专业岗位数比例超过4:1时,即采用两轮面试方法进行,首轮通过结构化面试,按照引进人才数与引进专业岗位人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的人员;第二轮面试均为试讲,试讲知识范围为所报岗位通用全部年级教材内容;如引进人数与引进专业岗位数之比不足4:1时,则采用一轮面试方式进行,即直接试讲。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2020年宏伟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本科起点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硕士毕业生另需携带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材料缺失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③应聘人员除遵守考场纪律要求外,面试入场前,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防疫行程卡”查询近14天行程。考生面试前14天内无外省旅居史的,须提供“健康通行码”绿码。如面试前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还须提供面试前3天内本人新冠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如非需要,中途不得摘掉口罩。
4、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另有国家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牵头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采取查阅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5、公示与聘用。对经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相关媒体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取得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起始时间自介绍信开具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录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引进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失效,取消引进资格。
4、新引进人员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今年招聘教师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试用期一年。新引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5、此公告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辽阳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0419-2297299
附件:
1、2020年辽阳市宏伟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申报计划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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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7日
供稿:招生就业指导处
编辑:方 毅
策划:焦 子 悦
审核:方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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