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指南(辽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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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报考代码

我校在辽宁本科、专科报考代码均为:0961

二、招生计划查询目录

(以2020年辽宁省普通志愿填报系统数据为准)

我校2020年招生计划参见由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编写的《辽宁招生考试》杂志。

普通文史类本科批在第16-17期第37页左下角

普通理工类本科批在第20-21期第8页右下角

普通理工类高职(专科)在第23期第25页右下角

艺术文史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在第24期第25页左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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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本科批——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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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本科批——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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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艺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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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高职(专科)批——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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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以上我校2020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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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科近三年录取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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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艺术类(环境设计、绘画)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改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辽宁省专科近三年录取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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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01

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区、市)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在各省(区、市)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00%。具体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

0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03

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绘画、环境设计专业在辽宁省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他省(区、市)艺术类招生在相应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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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0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的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有文件规定的招生省(市、区)按该省规定执行。没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在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

06

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

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的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合格线),符合考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投档条件,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无外语分数限制。

对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按艺术类录取原则计算后综合成绩相同的,有文件规定的省(市、区)按该省规定执行。没有文件明确规定的省(市、区)依次按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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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尹高翔

审核校稿:韩培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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