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多科性研究应用型大学,始建于1949年,1985年由沈阳机电学院更名为沈阳工业大学,在“双一流”建设中被列为辽宁省国内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由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中央校区、兴顺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和位于辽阳市的辽阳分校组成。
为进一步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培养复合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20】23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共安排8个专业,招生计划 2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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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综合素质符合相关专业入学条件,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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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自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8月17日17: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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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报名人数少于15人的专业将停办。
04
报名方式
考生将报名材料压缩后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以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材料+姓名”,沈阳校区招生专业接收邮箱为:7833598@qq.com;辽阳分校招生专业接收邮箱为:1319216253@qq.com。
报名材料按序号进行编号,《登记表》采用word和.jpg两种格式,其他文件格式为jpg格式:
(1)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
(2)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考生确认签字扫描件;
(3)第一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本科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公章);
(5)国家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6)其他奖励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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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及录取
我校将于8月19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在沈阳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初审合格考生公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招生考试。
本次招生考试将采用网上考核的方式,各办学单位负责组织相关考核工作,主要从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专业基础和外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各专业的具体考核要求将在8月19日由办学单位向考生公布。最终录取结果按照各办学单位考核成绩择优录取,考核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外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等级高的考生(以425分认定为通过等级考试),对于外语等级相同的优先录取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高的考生,所有成绩全部相同时,依据考生报送材料,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将于8月30日前在沈阳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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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 入学审查。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 学籍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纳入学校统一的学籍管理,实行全日制学习,修读年限为2年,学习期满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
3. 毕业学位。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按照教育部要求颁发证书,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 收费标准。第二学位专业的学费按我校对应第一学位专业的学年学费标准,按年度缴纳学年学费。
5. 就业派遣。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如中途退学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6.其他说明。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申请者应保证本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我校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训、咨询活动。
7.请广大考生登录沈阳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sxxw.sut.edu.cn/)下载《沈阳工业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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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沈阳校区: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邮政编码:110870
联系电话:024-25496072
辽阳分校:
联系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
邮政编码:111003
联系电话:0419-5319370
稿件来源: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