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修订版)》,现将正确佩戴口罩相关要求整理如下:
一、工作人员防护措施。校(楼)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工作服。
二、在校园内的学生和授课老师,可不戴口罩。
三、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校医院。
四、在大学校园人群密集、通风不能保证的场所师生需佩戴口罩。
供稿:党政办公室
编辑: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