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国家象征 | 我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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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国家象征 | 我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不断激励和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争当法治标兵,在12月4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我校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校党委书记张铁岩、校长宁先圣,纪委书记李芸,副校长张健出席宣誓仪式。学校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参加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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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仪式现场,国旗高悬,庄严肃穆。上午9时,仪式开始,在宣誓号角声中,礼兵护卫队步伐稳健、整齐划一,护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入场并摆放在宣誓台上。全体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校党委书记张铁岩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庄重领誓,全体中层党员领导干部面向国旗、列队站立,依法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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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宣誓仪式弘扬了宪法精神,坚定了法治信仰,把学习宣传宪法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号召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记誓言,尊崇法治,敬畏法治,依法履职,为实现“三感同向”的沈理工梦而努力奋斗。

宣誓仪式结束后,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到科学会堂一楼报告厅参加了宪法民法典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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