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本地病例,疫情已波及多个省(市),我市面临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扎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坚决阻断并消除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通告如下:
一、加严人员管理
1.中高风险等重点管控地区人员暂缓入(返)营,必须入(返)营的一律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重点关注地区入(返)营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后须再主动做1次核酸检测,第一时间向各社区(村)、单位、酒店(含宾馆、旅店等,下同)报备,并配合做好健康状况、旅居史等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及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2.我省域外非中高风险地区入(返)营人员,可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第一时间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鼓励主动向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行程信息,自觉落实健康监测等。
3.我市域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市、不出省。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单位、社区(村)请假报备,旅途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未接种疫苗的要尽快接种疫苗,以避免出行受限。
4.居民每天要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疼、腹泻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严禁前往小诊所、村卫生室等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二、加严场所管理
5.医疗机构、机场、车站、码头、商场、酒店、影院、市场、景区等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健康码及疫苗接种情况查验等防护措施。
6.歌舞厅、棋牌室、足疗店、网吧等封闭场所暂停营业。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暂时停课。各**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
7.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
8.暂缓举办大型会议、演出、培训、促销等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举行。
9.暂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和赴域外参加体育赛事。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市外旅行团队业务。
10.景区、景点、影院、图书馆、体育馆、饭店、洗浴等场所执行公共场所防控措施,接纳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11.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入住客人分类登记、健康监测和信息报告机制,相关信息要至少保留到客人离开后14天,以备查验核对,异常情况要及时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12.农贸市场、冷库、冷链加工企业等重点场所要落实人员检测、环境消杀、“三证”查验等防疫措施。
13.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殡仪馆取消遗体告别和餐饮住宿服务。
14.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和院感防控制度,诊所、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一律不得诊治可疑患者,一旦发现立即报告。
三、加严督导问责
15.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企业、个人进行媒体曝光,责任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营口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来源/掌上新营口
编辑/宣传统战部
SPACE
官方网站
官方微信
官方快手
官方抖音
关注我们,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