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高校原始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辽宁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 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意识和服务水平,辽宁省教育厅于2021年3月开展了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面上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58号)要求,我院专门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经学院教师个人申报、学院组织校外专家和学院学术指导委员会委员评审、全院公示后,最终确定推荐《人工智能写作背景下的文学创造性问题研究》等八项科研项目。近日,我院收到《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面上项目)立项的通知》(辽教办[2021]296号),获悉我院推荐的八项科研项目均予以批准立案。
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将按照《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课题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并提供经费资助,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金额为1.5万元/项,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金额为3万元/项,经费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将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和学院财务管理要求执行。同时确定基本科研项目结题标准,并将按照规定时间组织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报省教育厅备案。
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会坚持“目标导向、创新引领、分类支持、突出成效、服务辽宁”的原则,围绕“老”、“原”、“新”三篇大文章,面向前沿科学, 聚焦重大、重点问题开展自由探索,强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和经费绩效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面上项目立项名单
来源: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
编辑:颜 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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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王博实
审核:刘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