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指党的各级委员会任期届满, 召开党代表大会或者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委员会。
党的各级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是党的组织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途径。党的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选举工作条例办事。
差额选举
指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
差额选举的方式有2种:一种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另一种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等额选举
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
目前实行等额选举的,主要有党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直接选举
指有选举权的人直接参加加选举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党内的直接选举,一般是在党的的基层组组织进行,即召开党员大会由党员直接投票选举党的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查委员会或者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间接选举
指有选举权的人通过选出的代表进一步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
党内的间接选举,一般是在是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和部分基层组织进行,即召开党代表大会,由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选举人
指选举中具有选举权的人。
党内选举中,在不同情况下,选举人的对象各不相同。在直接选举中,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都是选举人。在间接选举中,每个正式代表都是选举人。在委员会全体会议的选举中,委员会的每个正式委员都是选举人。
选举人意志
指选举人在选举中按照自己的意愿对被选举人作出的选择。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在党内选举中,为保证选举人按自己的意志行使选举权,主要有以下措施:第一,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第二,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使选举人充分发表意见,并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第三,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第四,对妨害选举人行使民主权利,或者对检举选举中违纪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打击报复的,要按违纪进行处理。第五,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无记名投票
指采取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或者表决时,选举人或者表决人不必在选票或者表决票上署自己姓名,并由本人亲自将选票或者表决票投入票箱的方式。
党章规定,党内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这种投票方式,有利于选举人或者表决人消除顾虑,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或者表决权。
预选
指在党内选举时,为确定正式候选人而进行的选举。
党代表大会或者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 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可先采用差额预选方式,选举产生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供稿| 党委宣传统战部
排版| 李伟
责编 | 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