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的通知》(辽委教通[2020]38号)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进出学校校门实施如下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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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行封闭管理
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仅开放学校东门北侧机动车和行人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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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临时工入校管理
(一)步行、非机动车:间隔1米以上→扫描“辽事通”和学校设置的出入二维码→测体温(低于37.3℃)→入校。
(二)驾驶车辆:司乘人员全部下车→扫描“辽事通”和学校设置的出入二维码→测体温(低于37.3℃)→自动识别系统识别车辆(抬杆)→入校。
(三)乘坐通勤班车:上车前扫描“辽事通”和学校设置的出入二维码→测体温(低于37.3℃)→集体乘车入校。
(四)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者,需主动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方可入校。
(五)9月4日学校统一组织教职工、临时工核验健康码。
(六)体温高于等于37.3℃、核验健康码不是绿码、扫学校设置的出入二维码未通过者、车辆动识别系统未识别的车辆禁止进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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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出入校园管理
(一)未经允许一律禁止出入校园。
(二)返校(入校):佩戴口罩→间隔1米以上→凭身份证和测温表→测体温(低于37.3℃)→核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辽事通均可)→绿码→入校。
(三)出校:凭校园通行证和“辅导猫”软件请假审批界面经核验无误后出校。回校凭校园通行证和“辅导猫”软件请假审批界面→佩戴口罩→测体温(低于37.3℃)→核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辽事通均可)→绿码→入校。
(四)未出示有效证件、未佩戴口罩、体温高于等于37.3℃、核验健康码不是“绿码”拒绝进入学校。
(五)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的学生,应主动向学校报告,需主动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方可入校,由学校进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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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一律禁止入校
(一)校内经营商户人员入校审批程序:用人单位进行实名登记并提出申请→校内管理部门批准→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批→发放校园临时通行证并将人员信息录入出入管理系统→日常凭通行证,经测温、扫码出入校园。
(二)校外来访人员:被访单位申请→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批→被访单位凭审批单派人到校门引领方可入校。
(三)入校的外来人员须佩戴口罩→实名登记→测体温(低于37.3℃)→核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辽事通均可)→绿码→入校。
(四)外卖(公务用餐除外)一律禁止入校。
(五)快递(机要通讯、邮政快递除外)一律禁止入校。通过校内“菜鸟驿站”收发的快递需进行统一消毒后,方可运送到校内指定地点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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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车辆未经批准一律禁止入校
(一)食堂、超市等运送生活必需品车辆,要与教职工上下班时间错时送货。车上人员须佩戴口罩→实名登记→测体温(低于37.3℃)→核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辽事通均可)→绿码→入校。
(二)共享汽车、电动车、自行车等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凡不服从校园管理规定的校内人员,一律从严处理;校外人员视情况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排版:何钧玮
素材来源:党委保卫部
审核: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