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的通知》(辽委教通[2020]38号)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进出学校校门实施如下列管理措施:
01
学校实行封闭管理
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南北校区各开一个校门)。
02
教职工、临时工入校管理
1. 步行:间隔1米以上→扫学校设置的出入二维码→测体温(低于37.3℃)→入校。
2. 驾驶车辆:测体温(低于37.3℃)→自动识别系统识别车辆(抬杆)→入校。
3.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履行史者,需主动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方可入校。
4. 9月2日学校统一组织教职工、临时工核验健康码。
5.体温高于等于37.3℃、核验健康码不是绿码、扫学校设置的出入二维码未通过者、车辆动识别系统未识别的车辆禁止进入学校。
03
学生出入校园管理
1. 未经允许一律禁止出入校园。
2. 返校(入校):佩戴口罩→间隔1米以上→凭学生证或能证明是我校学生的有效证件→测体温(低于37.3℃)→核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辽事通均可)→绿码→入校。
3. 出校:凭学生处请假条出校。回校凭请假条→佩戴口罩→测体温(低于37.3℃)→核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辽事通均可)→绿码→入校。
4. 未出示有效证件、未佩戴口罩、体温高于等于37.3℃、核验健康码不是绿码拒绝进入学校。
5.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履行史的学生,应主动向学校报告,学校进行统一管理。
04
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一律禁止入校
1. 入校审批程序:用人单位申请→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批→用人单位凭审批单派人到校门引领方可入校。
2. 入校的外来人员须佩戴口罩→实名登记→测体温(低于37.3℃)→核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辽事通均可)→绿码→入校。
3. 外卖(公务用餐除外)一律禁止入校。
4. 快递(邮政快递除外)一律禁止入校。
05
外来车辆未经批准一律禁止入校
为加强车辆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学校决定,除我校公务车、教职工自驾车(限1台/人)外,录入车辆自动管理系统的外来车辆须重新审核,审核程序如下:
1. 各单位、部门所聘用的临时工及外聘教师、食堂档口业主、出租房屋业主、后勤集团临时用工等人员的自驾车辆需由所在部门申请→分管校领导审批→临时工本人凭审批单→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保卫处审核录入。
2. 部门申请要注明校区、在校时间,到期自行作废。
3. 没有注明时间的车辆,保卫处原则上临时工每年审核一次,其他人员每学期审核一次,限1台/人,到期自行作废,如需入校,请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4. 食堂、超市等运送生活必需品车辆,要与教职工上下班时间错时送货。车上人员须佩戴口罩→实名登记→测体温(低于37.3℃)→核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辽事通均可)→绿码→入校。
5. 共享汽车、自行车等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凡不服从校园管理规定的校内人员,一律从严处理;校外人员视情况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内容来源: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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