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单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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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单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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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1.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

2.考生须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体检或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报名体检,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查,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3.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同时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免试的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由我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高中阶段教育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人民政府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者。

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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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1.报名时间

(1)普通高中毕业生:2021年3月14日9时—4月6日24时

(2)中职毕业生:2021年3月14日9时— 4月6日24时

(3)中职考生申请免试报名时间:2021年3月14日—3月28日16时

2.报名方式

(1)普通高中及中职考生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报名网址为:http://www.lncc.edu.cn/xsc/

(2)考生报考地铁订单班相关专业,不能兼报其他招生专业。

(3)申请免试录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个人2寸免冠照片4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已取得的国家或省级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除本人照片外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各两份。上述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均需填写并提交《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纸质版一式四份,考生可登录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lncc.edu.cn,在“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单独招生专栏”栏目下载《申请表》电子版)。

注:上述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到学校,详情请关注网站。

3.志愿填报

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1-6个有顺序的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中职毕业生可填报1个与所学专业相近志愿。

4.报名缴费

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为120元。

普通高中及中职考生请于3月14日一 4月6日24 时登录我校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及缴纳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由于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考生于4月 25日-30日期间申请退还报名考试费。申请退还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学校将安排统一时间进行退款处理。具体退款方式将在学校官方网站统一公布。

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普通高中及中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于4月7日发布(以教育厅最终审核时间为准)。

辽宁省教育厅在http://jyt.ln.gov.cn公布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资格审核结果。

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登陆我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于4月8日—4月10日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试安排

1.普通高中毕业生类

(1)考试时间:4月10日 09:00-12:00

(报考地铁订单班面试时间:4月10日 13:30-15:30)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素质基本常识,满分100分。

(3)考试形式:笔试

(4)考试地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特别提示:学校单独招生外语只设英语考试,不设其他语种考试,小语种考生慎报。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素质基本常识考试内容为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交通文化等方面自然百科知识,时事政治的了解和掌握。

2.中职毕业生类

(1)考试时间:4月10日 09:00-12:00

(2)考试科目: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满分100分。

职业技能基本知识:满分300分。

(3)考试形式:笔试

(3)考试地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3.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4月14日到校进行成绩复核。

录取

1.录取时间

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时间:4月16日

中职毕业生录取时间:4月16日

2.录取原则

(1)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

1)学校设置录取资格线,文化课总成绩要求150分以上(含150分)。

2)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报考地铁订单班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单独录取。

(2)中职毕业生录取

以考生总成绩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的职业技能基本知识成绩、文化课总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3)考生可于4月13日登陆学校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4月17日查询录取结果。

(4)按教育厅有关规定,被我校4月10日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中职对口升学考试以及 9月 25日的单招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录取专业。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高考、中职对口升学考试以及9月25日的单独招生考试。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4-89708729 024-89708730

学校网址:http://www.lncc.edu.cn

来源:学生管理处

编辑:党委宣传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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