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内蒙古:开展宪法晨读,感受宪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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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内蒙古:开展宪法晨读,感受宪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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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12月3日上午9点,呼和浩特市苏虎街小学科尔沁校区的礼堂里,庄重的朗读声响彻全场。106名学生代表和其他与会人员一起,在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宋德民的领读下,通过网络联线,共同晨读宪法。

在第8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全国教育系统举办“宪法晨读”活动,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活动采取设置主会场、各地网络直播同步参与的方式进行。自治区教育厅、呼和浩特市和新城区教育局负责人、呼和浩特市部分中小学校校长和师生代表在自治区分会场参会。

宪法晨读活动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接着进行宪法晨读,由宋德民副部长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大家一起诵读宪法部分条款,学习宪法知识。现场师生代表齐唱宪法主题歌曲《宪法伴我们成长》,从优美的歌声中体会宪法温度、感受宪法力量。

据了解,今年以来,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宪法在线学习的人次超过78亿,1.4亿名学生通过在线测评后获得“宪法卫士”称号。内蒙古自治区参加宪法在线学习的人次达到9289万人次,152万名学生获得“宪法卫士”称号,参与率达到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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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德民副部长在讲话中指出,学习宣传好宪法,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理解领悟“十个坚持”历史经验的重要举措,也是教育系统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教育系统高度重视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知识体系更加健全,内容形式更加丰富,普法机制更加完善,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提高。他强调,今年是教育系统“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工作,要更好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进一步明确定位,完善机制,提高质量和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对宪法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要将宪法教育摆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宪法法治教育的工作机制。要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重视普法机构、队伍和经费等保障;大力推进法治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开齐开足开好法治课,将法治教育纳入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范畴。三是坚持守正创新,全面提升法治教育的教学质量。要大力加强专门师资的培养培训,进一步促进教师角色转换,鼓励探索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四是推进知行合一,不断增强学生法治实践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鼓励学生结合自己的认识和实践提出问题,引导他们利用法律解决问题,做到学以致用。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呼和浩特市市委统战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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