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公”为公正、合理;“平”指平等。公平是守护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参与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正当“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请大家一起来了解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九大权利
01
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02
知悉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03
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04
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05
索赔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06
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07
受教育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08
受尊重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09
监督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六大亮点
01
部分商品质量问题由商家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于一些耐用的、技术含量高的商品和服务(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在六个月内出现质量瑕疵产生争议的,举证责任由经营者承担。
02
七日无理由退货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定制的、鲜活易腐的、报刊等不宜退货的商品除外。还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需承担退货运费,另有约定的除外。
03
明确个人信息保护
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04
所有缺陷商品都有召回义务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05
全部商品都有了“三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06
加大消费欺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欺诈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退一赔三”,“退一赔三”后的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赔付。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
排版:杨静荣
责编:王海英
审核:马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