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1年
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于2017年3月27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5月10日通过教育部备案,10月19日挂牌成立,学院代码为14624。学院是一所特色鲜明,开展中、高等体育职业学历教育,培养、培训、输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体育技术技能型人才和运动员后备人才的全区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职业院校。
学院重视校企合作工作,积极推动订单式培养培训,为宁夏体育事业的发展培养体育职业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宁招委办〔2020〕17号)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 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宁招委办〔2020〕17号)报考条件的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等学校毕业生;
3.户籍在宁夏,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基层农技人员、农村两委干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工艺美术大师、注册运动员;
4.在宁工作生活,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在职消防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
5.健身俱乐部从业人员。
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扩招工作的补充通知》(宁教职成〔2019〕224号)执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等被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校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3.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参加往年普通高考、高职单独考试或其他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被暂停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或高职单独(自主)考试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至18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及方式:采取先申请考生号后在网上填报方式。即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登录宁夏高职院校扩招报名专用网站(http://61.133.219.10:7011)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并现场确认。
(1)宁夏户籍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考生号。
(2)非宁夏户籍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宁夏生活或工作的佐证材料、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到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考生号。
3.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登录宁夏高职院校扩招报名专用网站(http://61.133.219.10:7011)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并采集个人照片。
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考生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未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等未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资格审核。
所有人员的身份信息由录取院校在入校后统一组织审核。退役军人须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证明,作为身份信息确认和享受学费资助唯一依据。院校无法确定其身份信息的,交由相关部门核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依照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考生体检。
高职扩招体检工作由录取院校负责实施。考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学院可凭体检结果按照招生章程专业受限要求对考生录取专业进行内部调整。体检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参照《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宁招委办〔2016〕2号)规定执行。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四、考试形式
(一)命题。
由学院统一组织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职业技能测试。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专业面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
2.考试地点:宁夏体育职业学院。
(三)各项目考试分值。
五、录取办法
(一)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可申请免试入学,须履行报名手续,经学院审核资格、考核公示后,即可免试入学。空额计划通过招生考试的考生按照总分(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优先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
(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在岗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农村两委干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工艺美术大师、注册运动员、灵活就业人员免于参加文化基础测试,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面试,依据面试成绩录取。
(三)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以上及持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等相关体育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六、助学体系
(一)学院现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二)减免学费:宁夏籍“建档立卡户”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三)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
(四)助学贷款:录取新生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学院设有社会助学金,用于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被录取的,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七、疫情防控
(一)区内考生:到校时需要在学校大门口检测体温、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和疫苗接种情况,检测正常方可入校参加考试。
(二)区外及居住地在外省非中高风险地区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校,其他要求按照区内考生入校规定执行。
八、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
学院网址:https://www.网址未加载/
招生咨询电话:0951—3068899
传 真: 0951—5053137
邮 编: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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