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11日至12日,自治区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处副处长刘相飞一行对我校2021年度拟新增的12个自治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进行现场考察和可行性论证,并对我校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副校长宫箭,科技处(社科处)相关人员、创新平台成员参加论证会并陪同进行安全检查。
8月31日,宫箭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自治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论证工作和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他指出,科技创新平台是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基本载体和重要平台,各学院要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本次拟新增平台的论证工作。他强调,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安全应急水平。
我校申报2021年度自治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共17个,入围12个。其中,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工程研究中心(培育)1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含培育)8个、协同创新中心1个。本次论证分12组进行,专家们分别对各拟新增平台的立项意义、研究基础、人才队伍、可行性方案、未来发展规划等进行了严格把关,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激子材料化学与器件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论证现场
蒙古高原气候变化与区域响应高校重点实验室论证现场
专家组现场考察新能源储能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一带一路”传统工艺研究基地论证现场
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服务基地论证现场
内蒙古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平台论证现场
传统文献与文化研究基地论证现场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基地论证现场
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研究基地论证现场
内蒙古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中心论证现场
文化科技融合与社会创新国际联合实验室论证现场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协同创新中心论证现场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安全抽查工作要求,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对我校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工艺美术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心理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危废库、危险化学品使用规范,消防安全、仪器设备使用规范,实验人员管理制度等重要环节逐一进行了检查。
(图文: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