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包头师范学院第十五届“10.10”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通知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关于开展包头师范学院第十五届“10.10”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通知

“10.10”要来啦:

各学院: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广大师生心理健康建设尤为重要,正面的认知、良好的情绪和积极的心态有助于疫情防控和学生学习生活的顺利开展。借此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这一重要教育契机,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性、针对性强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氛围,是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的有效举措,因此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包头师范学院第十五届‘10·10’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活动月主题

庆百年辉煌,享心灵阳光

二、活动时间

10月10日——11月10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二)做好“重点关注的心理问题学生”专项工作

(三)组织开展“心理微讲坛”主题班会活动

(四)召开学院心理辅导站站长工作会议

(五)选拔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生干部

(六)举办心理健康知识及工作方法的专题培训

(七)班主任心理健康工作专业知识培训

(八)组织2021级新生参观我校心理咨询中心

(九)新生心理测评

(十)各学院特色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要按照学校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引导学生树立阳光心态,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二)注重宣传报道工作,扩大活动的影响范围,各学院将活动新闻及时投放各媒体平台,新闻稿汇总交至心理咨询中心。

(三)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顾问协助学院做好“10·10”活动的策划和实施。

(四)各学院将活动总结材料、活动过程的资料及相关佐证材料于2021年11月20日前报送心理咨询中心办公室齐志楼205室,电子版发至xlzxzx@bttc.edu.cn。心理咨询中心将各学院活动亮点及优秀成果及时展示以便进行交流学习,各学院本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

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6193045

公共邮箱:xlzxzx@bttc.edu.cn

心理咨询中心

2021年9月28日


本期来源:心理咨询中心

本期排版:王 鹏

首页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专题合集

艺考培训-内蒙古本科院校-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微高校-院校号-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包头师范学院第十五届“10.10”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