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位一体"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2020年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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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位一体"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2020年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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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位一体"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2020年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

各学院、临床医学院:

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三位一体”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管理办法》(内医校发〔2018〕54号)有关规定,对2020年立项的“三位一体”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启动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根据立项任务书,2020年立项的“三位一体”创新创业培育项目属于本次结题验收对象范围,共有50个项目,详见附件1。

二、组织形式

本次结题验收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采取专家审查与评议的形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1.2021年12月3日-12月10日,项目管理单位组织项目总结。

请各项目管理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结题材料的整理与撰写,形成“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册”。材料册内容包括:①《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2),②《项目成果统计》(附件3)③公开发表论文(尚未发表可提交录用通知)、授权专利复印件、实物照片及说明或调研报告 ④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其他成果复印件等相关支撑材料。

《项目结题验收书》纸质版一式三份,需项目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单独提交。其他材料需汇总齐全,装订成一本完整的材料册(需编写目录)。

2.2021年12月10日之前,项目管理单位上交结题材料到招生就业处。单位材料包括:

(1)各项目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册纸质版,电子版发邮箱immu_zjc@163.com,

(2)学院“三位一体”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4)。

3.2021年12月10日-15日,招生就业处组织专家审核与验收结果公布。

招生就业处将组织专家审核各项目的开展情况、实施过程、取得的成果,确定验收结果,发文公布。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的项目结题验收情况将与下一年的立项名额挂钩,同时也与创新创业工作考核挂钩。

2.所有材料由学院统一按时提交,提交电子版时,注意将材料打包压缩,分别命名为“××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结题验收材料”。

3.按照学校对“三位一体”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管理要求,项目管理单位需做好项目材料存档工作,本次提交材料学院须自行存档一份,以备案备查。

4、请项目管理单位务必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

5、若有疑问,请及时沟通联系。

内蒙古医科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471-6653315

E-mail:immu_zjc@163.com

附件:

1.2020年立项需接受结题验收的“三位一体”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一览表

2.内蒙古医科大学“三位一体”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结题验收书

3.内蒙古医科大学“三位一体”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成果统计表

4.××学院“三位一体”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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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雅楠

审核:冯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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