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
2022级新生入学须知
2022级的新同学:
包头师范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热忱欢迎您!我们将与您共同奏响人生中最精彩的乐章。为了使您能够顺利报到,妥善办理好入学手续,现将入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
(一)新生请于8月27日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考生档案报到(如省招办统一邮寄档案的区外考生报到时请说明)。考生档案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当地招生办或所在中学领取,档案中须有高中阶段学籍档案、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享受高考加分项目证明材料等。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提出书面申请,由考生及家长签字,并附特殊情况证明材料和本人准考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因病不能按时报到,需出具当地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请假证明材料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张老师收)或传真至0472-6193092并确认。
(三)新生党员须接转组织关系并携带党员档案到校报到。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应通过“智慧党建”,网上转入到“中共包头师范学院委员会”并选入去往单位“包头师范学院xx学院xx党支部”;生源地为其他省区的,须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办理网上转接手续,同时须持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为“中共包头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党员新生组织关系转入地均为:中共包头师范学院委员会xxx学院党总支,学院名称以录取通知书所写为准。
新生团员入学报到需携带团籍档案和团员证等团组织关系材料;新生团员报到入学一个月内,由所在二级学院团总支通过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组织团员办理网上团组织关系转入,在网上团组织关系转入之前,新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团组织。
(四)新生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自愿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将户口迁移证和一张一寸照片交到保卫处。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入学后可根据本人的需要到所属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五)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审查,凡因(一)项所需材料不全而资格审查没有通过者,不予学籍注册。
二、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三、其他
(一)生活用品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0第126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公寓管理专业委员会《关于2021年内蒙古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内高学寓【2021】1号)文件规定,我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新生床上用品供货商,所有新生床上用品均经纤维检验局检测合格。2022级新生提供床上用品配有14件,学生自愿购买。明细如下:棉被:1床 棉褥:1床 被罩:2条 床单:2条枕头:1个 枕套:1条 枕巾:2块 盖被单:1条毛巾被:1条 棕垫:1条 床帏帘:1条
(二)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有关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相关政策执行。1. 学生可申请多种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助学金;(4)自治区奖学金;(5)自治区励志奖学金;(6)学生奖学金;(7)社会奖助学金;(8)乌兰夫奖学金。2.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申请各种勤工助学岗位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三)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新生入学需自备画夹、画板等用品。
(四)学校已为新生准备好"包头师范学院智慧校园"网络空间,以方便同学们入学后的学习生活。请尽快完成智慧校园账号激活,方法详见https://nic.bttc.edu.cn/info/1006/1213.htm中“智慧校园服务平台激活方法”;如有疑问可反馈至nic@bttc.edu.cn。
(五)新生报到前请仔细阅读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按时报到。在包头站下车的新生可乘46路公交车到包头师院站下车;包头东站下车的新生可乘10路公交车在科学路与自由路口站下车。
(六)为了与家庭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学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召开新生家长会,从有利于培养学生健康成长的角度与家长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平台。请将家庭详细通信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信息填入《包头师范学院新生家庭信息联络表》,以便学校与家庭联系。
(七)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2022级全体新生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以及入学前14天健康及体温监测(相关文件及表格详见https://zsw.bttc.edu.cn/info/1021/1752.htm),及时通过学校官方网站(www.bttc.edu.cn)了解和落实学校最新防控措施要求,为开学安全顺利到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通讯地址: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包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014030
联系电话:0472-6193093
传真:0472-6193092
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几点说明
一、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
学生注意事项
(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填写《包头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本人录取通知书中),所填信息要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在“本人承诺”一栏由本人和监护人分别手写签字。
(二)凡是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除填写《包头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外,还应附带上述几种情况的相关材料。
(三)其他类型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填写《包头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外,也需提供证明自己家庭经济情况的相关材料。
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注意事项
新学年开学初,贷款学生可以不用交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资金于每年11月底左右到达我校,用于抵扣本人的学费和住宿费,抵扣后如有剩余会返还给贷款学生本人。若学生已提前交了学费和住宿费,贷款金额将全额打入本人账户。
本期排版:杨月 余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