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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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一、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一)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入学体检要求。

二、申请材料

(一)《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附表1);

(二)内蒙古艺术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附表2);

(三)《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1份(附表3);

(四)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需加盖在读学校教务处公章;

(五)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六)体现自身外国语水平的证明1份。

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材料必须同时提交。

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者,请访问内蒙古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imac.edu.cn/),查阅《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拟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及人数》(附表4),并于2022年10月9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同时,请申请者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 纸)装入自备的信封于2022年10月9日前邮寄(送)至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01号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71-4973176)。

(二)复试资格审查

我校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并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三)复试录取

申请者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经国家录检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奖励与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及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自治区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奖学金与自治区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3.学业奖学金设立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8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3000元/人。

(三)研究生“三助”

学校为研究生设立教学助理、科研助理和管理助理岗位,享受“三助”补助。

五、录取资格复审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举报申诉及联系方式

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举报申诉。

电话:0471-4973176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内蒙古艺术学院行政楼206室

邮编:010010

邮箱:nmgysxyyjsc@163.com

新闻来源:内艺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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