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
开学复课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的总体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复课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疫情防控和工作实际,经自治区教育厅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定于自2020年5月23日起安排学生分区域、分批次错峰返校, 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职学生返校安排
(一)5月22、23、24日,鄂尔多斯市范围内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返校。
(二)5月30日,鄂尔多斯市外自治区内和自治区外的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返校。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学习学院两案四图八制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结合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工作分工、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标准等,确保层层落实责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单位、部门要执行“人盯人”机制,织密人员管理网格,摸清师生返校方式和轨迹,确保每一名师生安全返校、健康入校。
(三)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五个一律”:未经学校批准师生员工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对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四)各单位、部门要做好未返岗返校师生员工的人文关怀,特别是要加强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的关怀,高度重视师生员工心理健康,加强引导,做好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五)教务处和各系(中心)要科学合理安排好教学工作,做好教学组织管理和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的有序衔接,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因网络原因等导致教学质量和效果不好的学生的辅导和补课工作。
(六)符合返校条件的毕业年级学生、中职学生要按照学院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返校工作。同时,各相关系(中心)要精准统计返校学生信息,特别是要加强黄、红码学生的监督和管理。
(七)外籍和假期旅居国(境)外的师生,暂缓返岗返校;尚在国(境)外的师生,一律不得返岗返校;已入境人员必须执行相关防控措施和要求。
(八)目前在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的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丰满区,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等地区(根据情况动态调整)的师生员工,暂缓返岗返校。
(九)各系(中心)要根据具体要求,“一对一”通知每位学生做好相关准备和返程途中的自我防护,确保学生平安、有序返校。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 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解除后疫情风险管控工作的 通知》(内防指发〔2020〕78号)
2.《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 步加强管控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性传播扩散的通知》(内防指发〔2020〕82号)
3.《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内防指电〔2020〕37号)
来源:党委宣传部
编辑丨全媒体中心何 晨
审核丨党委宣传部 刘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