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高校工委、教育厅有关要求,经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研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认真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把守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
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体系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加强内蒙古艺术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校区防控责任人和7个专项工作组(综合信息组、宣传教育组、教职工管理组、教学工作组、学生管理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织密工作网络,把疫情防控落实工作抓实抓细。
三
做好离开呼和浩特教职工、学生返校有关工作
1.学校开学时间推迟到3月1日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未接到正式开学通知前,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返校,不得隐瞒和瞒报行踪;任何单位和老师不得以论文、调研等名义要求学生提前返校,否则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学生每天需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个人情况。从2月14日开始,每天自行检测并报告体温,有发热或其他症状者暂缓返校。
2.目前在呼和浩特市以外的教职工(包括自行聘用)必须在2月14日前返回呼和浩特(确实无法按期返呼的,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居家自我隔离观察14天;已在湖北境内的教职工暂不返回呼和浩特(等学校通知);近两周内有与湖北等地人员接触史或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的向所在社区报告并医学隔离观察14天。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排查并精确掌握教职工返回呼和浩特时间及身体状况,及时报学校防控办(党政办公室)备案。
3.在此期间,专任教师要根据春季学期承担的教学任务,做好学生到校前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和线上线下教学的统筹与衔接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停课不停学的各项措施;行政管理岗位教职工要做到离岗不离位、离岗不离责,以居家办公、远程办公、弹性办公等方式承担完成好本职工作和学校及单位安排的相关工作。
四
服从管理、做好防护
全体师生要做好自我防护(准备充足的防护用品),按照属地原则,服从社区和居委会的管理;自觉在家隔离,不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注重个人和家庭卫生,加强运动和锻炼;保持和单位及领导的信息畅通。未开展的实习、实践、调研等社会活动全部暂停,开学后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安排。
五
切实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
1.学校防控领导小组7个专项工作组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于2月10日前报学校防控办(党政办公室)。
2.继续认真排查和掌握师生信息,进一步加强防控宣传教育,严格执行疫情两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六
做好校考、研究生复试等工作的预案
教务处、科研与研究生处按上级的要求做好艺考、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预案和准备工作。
七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按照党中央“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严格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部署,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作风,做好通知下达、信息上报、组织动员等工作,齐心协力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我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组织广大师生创作疫情防控作品,宣传教育组要统筹做好宣传工作,激发正能量,鼓舞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士气和决心。
内蒙古艺术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