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暑期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现将我校暑期放假事宜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一)教职工自2020年7月18日放假,2020年8月30日报到,8月31日上班;
(二)学生自2020年7月18日放假,报到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放假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处级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要求,在综合楼一楼总值班室值班,不得擅自离岗,并按照日报告制度,汇报值班情况。
值班安排按照协同发布的《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值班表》进行。
三、相关要求
(一)假期期间,学校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出人员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广大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所有教职工外出必须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的请销假规定,履行手续(处级干部须按照处级干部外出规定,其他教职工外出须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并报人事处同意)。未履行请销假报批手续擅自离开居住地人员,学校按相关要求严肃处理。
(二)各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值班人员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如遇到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带班校领导并及时妥善处理。
(三)各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做好放假期间的办公室、教室、机房、实验室、库房等场所的防火、防水、防盗等相关安全工作;
(四)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信息与网络中心等有关部门要按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好放假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