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通知》精神,大力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着力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思想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创新学习形式,增强学习实效,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自觉做到深信笃行。综合运用督促检查、巡视巡察等措施,落实巡听旁听、学习报告、学习通报等制度,推动形成“学、思、用、督”工作闭环,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扎实开展宣传宣讲活动。组织编写分众化《学习讲义》,策划制作一批党的创新理论宣讲精品,组织开展精准化、面对面、互动式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牧区、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促进宣讲手段多元化。建好用好学习讲堂、旗县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基层综合文化中心等阵地,充分发挥好“学习强国”内蒙古分平台作用,促进宣讲阵地标准化。广泛吸纳有宣讲专长的人才,建立宣讲人才库,建强“草原学习轻骑兵”队伍,促进宣讲队伍专业化。
3.着力推动学习成果转化运用。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聚力用力,教育引导**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改革发展的新思路、干事创业的新成效,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聚焦高质量发展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新规律、解决新问题,以新的经验、新的举措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加大社科普及和研究阐释力度,提高运用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主题教育,激励各族**自觉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4.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快构建理想信念教育体系,通过开展主题党课、团课、队课,举办系列报告会、宣讲会等活动,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面向党员干部、职工群众、青年学生、农牧民四大群体,持续开展“责任担当·服务圆梦”“爱岗敬业·实干圆梦”“敦品励学·成才圆梦”“勤俭持家·致富圆梦”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引导**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5.加强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综合运用理论宣讲、新闻宣传、文艺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国情教育,引导**立足基本国情理性思考和处理问题。加强形势政策教育,通过举办形势政策报告会和开展形势政策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帮助**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大局观、角色观,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进行伟大斗争中更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6.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聚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通过主题宣讲、知识竞赛等方式,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不断提升人们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大力弘扬中国人民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生动展示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新实践、新业绩、新作为,激发**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实施爱国主义数字建设工程,打造网上红色数字家园,让更多群众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农牧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7.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坚持不忘本来、固本培源,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振兴工程、普及教育工程和实践养成工程,创新文化艺术产品,提升文化服务质量,让**在文化活动中接受文化熏陶,不断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大力传承草原文化,充分发掘利用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资源,办好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乌兰牧骑艺术节等文艺活动,积极开展草原文化专题研究,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8.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融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创新载体方式,注重教育实效,积极传递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加强学校民族理论课建设,强化对校本课程、校本教材的统一指导和监督检查,构建课堂教育、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引导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办好民族理论教育课程,保证学时,配强师资,切实增强铸魂育人实效。
9.加强祖国统一和“一国两制”实践教育。扎实开展祖国统一教育,引导**自觉与分裂祖国的言行做斗争,营造全社会维护祖国统一的浓厚舆论氛围。深化“一国两制”实践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港澳台海外团组的互动式、体验式交流,增进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特别是青少年对国家、民族、文化和“一国两制”方针的认同,自觉维护国家统一。
10.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总体国家安全观“七进”工作,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国家安全教育基地,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增强国家安全教育实效。做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忧患意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宣传教育,引导**强化风险意识,做到居安思危、防患未然。
11.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健全培训体系,充实师资力量,推动国防教育对象、时间、地域、内容、手段“五覆盖”,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和爱军拥军热情。围绕“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主题,组织开展“书记走边关”“国防万映”“国防军事竞技竞赛”“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创建”“高校学子边关行”军事研学等活动,办好《国防大北疆》电视节目,依托乌兰牧骑等文艺团体组建国防教育宣传队开展宣讲演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浓厚氛围。
12.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和每年12月“宪法宣传月”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意识。依托法治文化广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普法大讲堂等阵地,大力宣传英雄烈士保护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普法工作。
三、深化实践活动,引导各族**树爱国志、强报国行
13.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深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法制宣传周”活动,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建设,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纵深拓展。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广泛开展“结对子”“心连心”“一家亲”等民族联谊活动,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讲好“草原儿女心向党、民族团结一家亲”故事。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强化民族团结进步法治保障。
14.深入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发展工程。将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大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用红色革命文化滋养人、塑造人。组织开展“学传统、爱传统、讲传统”活动,引导**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策划编写“红色百年内蒙古”丛书,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展览”,开展“我心向党”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特别是青少年深刻认识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选择马克思主义、选择社会主义道路、选择改革开放的必然性。
15.广泛开展“爱祖国、家乡美”红色旅游美丽家园行活动。依托乌兰夫纪念馆和故居、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纪念地等一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包钢、东风航天基地等国家重大工程,发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作用,设计推出学习体验线路,引导**在开展实地考察、区情调研中感悟家国情怀、提升精神境界。开展形式多样的内蒙古自治区成立纪念活动,激励各族**热爱内蒙古、建设内蒙古。建立健全红色旅游景区从业人员培训体系,规范解说词、旅游项目等,推动红色旅游内涵式发展。
16.大力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和蒙古马精神。持续开展“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到人民中间去”基层综合志愿服务活动,用“乌兰牧骑+”志愿服务新模式,“面对面”走到群众当中,“心贴心”为群众服务,“实打实”给群众解决问题,永葆草原“红色文艺轻骑兵”本色。大力弘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凝聚**砥砺奋进的精神合力和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策划推出“弘扬蒙古马精神·身边的榜样”系列宣传报道,充分挖掘在推进内蒙古改革开放生动实践中涌现出的英雄事迹、模范人物,在全社会营造学习榜样、争当榜样的浓厚氛围。组织编写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弘扬蒙古马精神、践行守望相助理念的大中小学生辅导读物。
17.深入开展“牢记嘱托、勇担使命、砥砺奋进”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开展“绿水青山好家园”主题实践活动,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共同守护好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平安和谐好家园”主题实践活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全面践行守望相助理念,开展“守望相助好家园”主题实践活动,鼓励各民族联合创业、扶贫济困、守望相助,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
18.广泛开展“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活动。在重大庆祝活动、纪念活动、大型文体活动以及重要会议等时间节点,举行“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活动。每年国庆期间,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型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要组织升国旗仪式并悬挂国旗。鼓励居民家庭在家门前适当位置规范悬挂国旗。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每天定时在主频率、主频道播放国歌。各类网站在主页设置礼赞国旗、国歌固定或滚动栏。
19.深入开展“祖国你好”主题实践活动。每年国庆节前夕,以“祖国你好”为主题,广泛开展群众大合唱、共和国故事汇、网络空间迎国庆等主题实践活动,增强仪式感、参与感、时代感,讲好共和国故事、中国共产党故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故事,积极倡导国庆新民俗,着力打造爱国活动周,引导人们歌唱祖国、致敬祖国、祝福祖国。
20.在应对风险挑战中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中,中华民族表现出来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同心协力、共克时艰的奋斗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是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最生动的教材。要聚焦爱国主义主题,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执政的初心使命,深入宣传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深入宣传各行各业先进模范的感人事迹,生动讲好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故事,展现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风貌,凝聚起众志成城、战胜艰难险阻的磅礴力量。
21.在深入开展全民健康卫生行动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厂矿企业、部队学校和街道社区、苏木乡镇、嘎查村等基层组织作用,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行动、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和“周末卫生日”家庭环境大扫除等活动,动员**齐动手、共参与,有效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开展健康生活宣传教育,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增强公共卫生意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全民健身行动。
四、深化宣传引导,营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浓厚氛围
22.加强媒体宣传。各级各类媒体要聚焦爱国主义主题加强宣传报道,做到全媒体宣传、全栏目融入、全方位覆盖。把爱国主义主题融入媒体融合发展之中,充分发挥旗县融媒体中心作用,打通网上网下、版面页面,推出系列专题专栏、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以及融媒体产品,主动讲好爱国故事,大力传播主流价值观。
23.扩大社会传播。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制作刊播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生动感人的爱国主义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在适当场合、以适当方式张贴悬挂展示标语口号、宣传挂图,生动形象做好宣传。
24.做好典型宣传。积极培育选树、宣传推广不同时期涌现出的英雄模范、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时代楷模、北疆楷模、最美人物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以榜样的力量激励人、鼓舞人。健全完善先进模范尊崇褒扬、关爱帮扶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走访、节日慰问、出席活动、考察交流、资金帮扶等措施,做好先进典型关心关爱工作,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
25.加强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科学编制爱国主义题材文艺创作规划,加大对爱国主义题材文学、影视、戏剧、音乐、舞蹈等创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对经典爱国歌曲、爱国影片的深入挖掘和创新传播。围绕“红色百年内蒙古”主题开展文艺创作,推出一批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的优秀作品。坚持文艺评论评奖的爱国主义导向,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坚决反对亵渎祖先、亵渎经典、亵渎英雄,始终保持社会主义文艺的爱国底色。
26.组织推出爱国主义精品出版物。实施“亮丽内蒙古”重点图书出版工程,出版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劳动、讴歌英雄的精品图书,面向青少年群体策划推出一批高质量爱国主义理论读物、青少年读物、儿童读物和电子出版物。广泛开展“鸿雁悦读”、草原阅读季等系列读书活动,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情怀和报国志向。
27.唱响互联网爱国主义主旋律。广泛开展“幸福花开新北疆”等爱国主义网上主题教育活动,引导网民积极参与。制作推介体现爱国主义内容、适合网络传播的音频、短视频、网络文章、纪录片、微电影等,让爱国主义充盈网络空间。加强网上舆论引导,策划开展线下走访、线上互动等专项评论引导活动,引导网民自觉抵制损害国家荣誉、影响民族团结进步、否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错误言行,汇聚网上正能量。
28.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正确把握中国与世界的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与世界的关系,理性表达爱国情感,反对极端行为,做到自信而不自满、昂扬而不张扬。培养海纳百川、开放包容的胸襟,大力宣传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等重要理念和倡议,讲好我国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造福惠及世界各国人民的精彩故事。加强对“走出去”企业、出境公民的宣传教育,开展“国家形象我塑造”活动,争做合格“中国形象大使”。
29.强化制度和法治保障。将爱国主义精神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等的制定完善中,强化**的规则意识、律己意识,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矩。严格执法司法、推进依法治理,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对不尊重国歌国旗国徽等国家象征与标志,对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行为,对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场所设施,对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依法严惩暴力恐怖、民族分裂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
五、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组织领导
30.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爱国主义教育摆上重要日程,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建立爱国主义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调动群众积极性。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文联、作协、科协、侨联、残联以及关工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的优势作用,面向所联系的领域和群体,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动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到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讲述亲身经历,弘扬爱国传统。坚持热在基层、热在群众,结合生产生活实际,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精神文明创建之中,融入百姓宣讲、广场舞、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活动之中,引导**自我宣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32.注重工作实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虚功实做、久久为功,在深化、转化上下功夫,在具象化、细微处下功夫,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务实节俭开展教育、组织活动,杜绝铺张浪费,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