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简介
人文学院成立于2009年,前身为社会科学部、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多年来,学院秉承“工科背景,人文特色,法治精神,社工理念”的办学方针,形成了“人文心怀,人文关怀”的教育理念。
学院现有教职工40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3人,硕士生导师20人,博士17人,在读博士2人。承担着“民族学”一级硕士学位点、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和法学、社会工作2个本科专业及其双学位的教学科研工作。主持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及校地、校企合作项目多项,年均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专著30余篇(部),多次获得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励。
学院下设法学系、社会工作系2个教学系和一个MSW中心、法硕教育中心、有模拟法庭、社会工作实验教学中心、行为科学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和教学机房、图书资料室等教学科研辅助条件。建有国家民政部“国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科技厅“内蒙古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基地”、自治区民政厅“内蒙古社区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培训基地”、内蒙古工业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内蒙古工业大学地方性法规研究中心、内蒙古工业大学法治教育研究中心等学术研究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
学院遵循法学类学科专业的教育教学规律,办好普通本科教育,开展“双学位”教育,精研硕士教育,处理好与其它学科专业门类的关系,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发展之路,实现教育教学资源的优势互补。
欢迎各位考生报考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同时恳请社会各界推荐相关专业人才来我院工作。
人文学院专业介绍
法学专业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养、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崇尚法律并恪守法律职业道德、法学基础知识扎实、法律思维严谨、法律职业技能熟练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专业特色:遵循“坚守法治理念、培养法学思维、扎实法学知识、拓宽法律实践”的原则,设置专业性强、符合法学专业建设规律的课程体系,构建贴合法律实务的实践教学体系,开展理论与实践并行的专业教育,打造理想与信念一致、能力与素质兼备的人才培养模式。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保护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实践教学环节有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科研训练、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
就业前景:我院学生每年司法考试通过率保持在30%以上,毕业生可从事检察、审判、律师、公安、监察、仲裁、法律顾问、司法行政管理等工作,以及法律教育或法学研究等工作。
社会工作专业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人文素养和创新精神,信守“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正义”的社会工作价值观,社会工作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方法熟练、实务能力强,能在社会服务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部门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与发展、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福利管理、社会政策倡导的社会工作高素质实务型、管理型专业人才的同时着力培养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基础的社会工作人才。
专业特色:本专业经过长期的建设与改革,积累了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强调专业价值观的引领,夯实理论基础,强化实践教学,突出专业方法与专业技能的训练,拓展学生的能力领域,逐渐培育出民族社会工作人才和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特色,并探索实务型、管理型和掌握一定的社会工作研究能力并行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适应国家和自治区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的需要。
主要课程:社会工作概论、公共管理概论、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工作理论、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行政、社会工作服务规划与设计、民族社会工作,以及社会学概论、社会心理学等。实践教学环节有社会工作实习、毕业实习、科研训练、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
就业前景:我院学生可报考社会工作师,毕业生可在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部门,工会、青年、妇女、残联等社会组织,社会福利、服务和社会公益团体,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社区建设与治理、社会福利与管理、社会政策倡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