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人与人之间交流思想、传达信息和社会交际的工具;文字则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是文明传承的载体。在多民族、多语言国家内选择一种社会功能广泛的语言作为通用语,既是为了达到相互沟通、相互了解的目的,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推广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是否与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受教育的权利相冲突?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加强双语教育,是内蒙古民族教育的优良传统,也是内蒙古民族教育不断发展的活力所在。近年来,我们坚定不移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接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水平。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孩子从中受益,他们走出草原、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在建设家乡、建设祖国的过程中实现价值,在世界的舞台上频现风采,为自己的人生打开了一片新天地。
事实证明,学好本民族语言文字与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之间并不冲突,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少数民族孩子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味着多学到一项技能,能学习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能更好地融入社会,获得更多展示自我、发展自我和实现梦想的机会。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走向更广阔空间,不同民族间的交往会越来越多,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即为这种交往提供了便利,也为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得到充分发展、民族文化得以更好的保护与传扬创造条件。
别人说再多的道理,都不如自己亲身领悟。当前,有些人对在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使用统编教材和相关政策理解不够,也有部分家长担忧孩子的未来发展。要看到,一个全社会关注的话题,必然会有各种观点,这很正常。但我们应当分清楚,哪些是真正为了我们好,哪些是看似站在我们的立场说话,实则在误导我们,甚至别有用心。唯有明晰方可扬弃。我们应该坚定信心、理性认识,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与理解,力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为自己吃下思想“定心丸”,共同守护好孩子成长成才的沃土,进而为给孩子创造一个更好的受教育环境而努力。
-----赤峰学院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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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