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邮政快递业
旺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2021年第52号)
亲爱的呼和浩特市民朋友:
2021年11月2日0-24时,河北省晋州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人,此3人均为晋州市小樵镇浩汇商贸有限公司职工。据悉该企业近期通过邮政、圆通等快递向内蒙古多地配送过快件。“双十一”临近,市民网购商品数量增多,为防止疫情通过邮政快递渠道传播扩散,落实呼和浩特市常态化防控措施,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近期在晋州市浩汇商贸有限公司网购相关商品的市民,如果您已经收到快递,请主动向辖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或疾控中心进行报告,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二、严禁购买来历不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食品,尽量避免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通过网购快递渠道购买商品。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购买的商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做好内外包装的消毒后再带入室内,打开后应妥善处置内外包装和做好手部卫生。如不立即使用和无冷藏要求,物品可在室外、窗台等干燥通风处放置一段时间。物流接收点要对暂存的快递物品外包装进行消毒处理。
三、科学掌握消毒方法,推荐使用含量为70%-80%的乙醇消毒剂,擦拭快递外包装等物体表面,擦拭2遍,时间3分钟。手部清洁时,要按照“七步洗手法”认真揉搓双手,每步保持在15秒以上。
四、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自觉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切莫自行用药,以免耽误治疗甚至影响疫情处置。就诊时请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1月5日
来源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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