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呼和浩特市发布快递业疫情防控公告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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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呼和浩特市发布快递业疫情防控公告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邮政快递业

旺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2021年第52号)

亲爱的呼和浩特市民朋友:

2021年11月2日0-24时,河北省晋州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人,此3人均为晋州市小樵镇浩汇商贸有限公司职工。据悉该企业近期通过邮政、圆通等快递向内蒙古多地配送过快件。“双十一”临近,市民网购商品数量增多,为防止疫情通过邮政快递渠道传播扩散,落实呼和浩特市常态化防控措施,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近期在晋州市浩汇商贸有限公司网购相关商品的市民,如果您已经收到快递,请主动向辖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或疾控中心进行报告,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二、严禁购买来历不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食品,尽量避免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通过网购快递渠道购买商品。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购买的商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做好内外包装的消毒后再带入室内,打开后应妥善处置内外包装和做好手部卫生。如不立即使用和无冷藏要求,物品可在室外、窗台等干燥通风处放置一段时间。物流接收点要对暂存的快递物品外包装进行消毒处理。

三、科学掌握消毒方法,推荐使用含量为70%-80%的乙醇消毒剂,擦拭快递外包装等物体表面,擦拭2遍,时间3分钟。手部清洁时,要按照“七步洗手法”认真揉搓双手,每步保持在15秒以上。

四、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自觉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切莫自行用药,以免耽误治疗甚至影响疫情处置。就诊时请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1月5日


来源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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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佳伟 潘妍初审金辉复审王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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