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高职扩招第二次网报志愿将于11月12日至13日进行,为使考生顺利完成志愿填报,特温馨提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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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未录取且符合第二次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已公布的扩招计划,参加高职扩招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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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志愿期间,每半天公布一次一志愿分科类、分院校、第一专业志愿人数统计,考生可参考最新公布的生源情况统计结果合理调整已填报志愿,鼓励考生结合本人工作生活所在地选择就近高校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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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填报志愿结束后,将根据各院校生源情况,以及各院校办学承载能力适当跨校调整计划安排录取。第一院校志愿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将依据其第二院校志愿按规则安排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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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考生务必自己认真填报志愿,切勿听信中介机构虚假宣传和非法组织生源的不实宣传等,更不要委托中介机构填报志愿,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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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看本人是否已在第一次网报志愿期间被所报院校录取。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