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弘扬宪法精神 学习宪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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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弘扬宪法精神 学习宪法内容

11月29日——12月5日是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力。

宪法记录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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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宪法和国家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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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我国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先后通过四部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修订。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我国宪法共有4章143条,内容包括了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和对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的规定。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要遵循宪法的规定,不得违背宪法。

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把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今年12月4日是第8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4个“宪法宣传周”。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11月29日(周一)至12月5日(周日)为“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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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中国普法网

后期编辑|院党委宣传部

后期审核|院党委宣传部赵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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