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实施方案》,今年秋季学期起,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将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实施方案发出后,记者采访了相关领域学者、家长、市民等,请他们谈了各自的看法。
内蒙古师范大学民族学人类学学院院长乌日陶克套胡认为:“从长远来看,对个人而言,掌握多种语言肯定有益处。少数民族学生,不仅学好母语,还要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将来也要学习英语等其他语言,以适应当前全球化、信息化的大潮流。此外,语言不仅是交流沟通的桥梁,还是获取新知识、新能力、新思想的很重要的工具,是拓展人类思维能力的方法。”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蒙古族学校的一位一年级新生的家长说:“我们孩子幼儿园是蒙古语授课,刚开始听说今年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要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了,也有过担心,怕孩子不适应。但是了解到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后,其他学科和其他年级课程设置不变,使用教材不变,授课语言文字不变,蒙古语文、朝鲜语文课时不变,现有双语教育体系不变的‘五个不变’,让我心里有底了。师资方面我倒是不太担心,因为各蒙古语授课学校一直也有《汉语》课程。”
呼和浩特市民胡女士说:“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有利于让民族地区各民族群众享受更加公平、更加有质量的教育,对少数民族学生今后的就业、接受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等都有利。”
记者还采访到一位呼和浩特市蒙古语授课学校的教师。她说,8月23日至28日,她刚刚参加完相关的师资培训,正在为开学后的教学工作做准备。
转载自《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编辑 / 青 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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