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教育厅考核组对通辽地区43所大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实地考评认定,通辽职业学院被授予第五批自治区级“平安校园”称号。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辽职业学院按照自治区“平安校园”认定指标体系,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从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入手,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通过明确责任、完善制度、落实措施、督促**,形成了完备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
通辽职业学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抓好校园安全**,并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平安校园”创建指标体系》的要求,持续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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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学院团委
责编:乌英嘎
主编:唐凤丽
审核:杨曙光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