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规定,每年五月为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五月最后一周为民族法治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自治区民委组织全区各地以“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开展了以《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典》《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宣传活动。
期间,各地区把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和“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有机结合,广泛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宣传针对性、扩大宣传覆盖面,为增强各族**的法治观念、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营造了浓厚社会氛围。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5月25日—5月31日,自治区民委联合自治区司法厅举办“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参与人次达38.37万,知识点传播数133万
全区各地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转自: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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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一帆
责编|张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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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 银立华
孙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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