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内监督一旦缺位,必然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好党内监督这个基础性工程,让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
作者:鲁泰公
“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是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核心思想,体现了我们党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赤子之心。“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要求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祛病疗伤、激浊扬清,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聚焦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任务、对象和方式等,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全面从严治党锻造了新的制度利器。
从严管党治党,必须加强党内监督,使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加强党内监督,是从严管党治党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党内监督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贯穿的一条主线,就是全面从严治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只有加强党内监督,牢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才能实现关口前移、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只有加强党内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从严管党治党,当前最关键的就是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正风反腐成效明显,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也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反腐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只有加强党内监督,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做到反腐倡廉、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才能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信心来自于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信心来自我们党具有自我革新的政治勇气。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建设。加强党内监督,着力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长期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也在党内不同程度存在。党内监督一旦缺位,必然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好党内监督这个基础性工程,让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也不能有盲区。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制度安排,确保党内监督无死角、全覆盖、落到实处。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加强党内监督,必须聚焦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领导干部需要树立和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尽责不含糊,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推动党内监督不断取得实效。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大力营造党风正、民心顺、事业兴的美好局面。(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