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金课”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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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金课”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千帆竞渡,奋发有为。2021年6月23日学校党委研究制定《山东政法学院“金课”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对学校加快课程建设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系列规划和指导,现将金课建设的基本要求、实现路径、政策支持、成果使用等编辑发布,供广大教师学习参考。一路有我,争创一流。

山东政法学院“金课”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实现内涵式发展,打造校级一流课程,并为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做准备,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一流课程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金课建设基本原则

1.提升高阶性。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课程内容不仅要有广度,即课程内容涉及多门学科的内容,拥有宽泛的知识点,还要有深度,即课程内容能引发学生进行深层次的思考,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2.突出创新性。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引入课程。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

3.增加挑战度。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大学生学习投入,科学“增负”,让学生体验“跳一跳才能够得着”的学习挑战。严格考核考试评价,增强学生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

第二条 金课建设范围

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或已通过课程结项的本科课程均可申报校级金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第三条 金课建设要求

1.思想政治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将课程思政贯穿到课程的全过程。

2.课程建设要求。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负责人应为本校正式聘用的教师;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并承诺入选后持续改进;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课程内容履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将课程思政贯穿教学全过程。运用新技术创新教学模式。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更新知识体系,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突出学生中心地位;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第四条 金课建设目标

1.按照教育部打造五大“金课”的计划,校级金课按照线下金课、线上金课、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金课和社会实践金课五类进行建设。

2.线上金课。学校重点支持建设有特色有优势的通识教育课程、学科教育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采取学校投资建设与教师自主建设相结合的方式,自文件发布之日起三年内建设40门线上金课,其中学校投资建设30门,教师自主建设10门。

3.线下金课。学校重点支持现有建设基础较好的课程,按照省级金课建设标准,继续加强建设,并选取部分省级精品课程进行线下金课改造,自文件发布之日起三年内建设20门左右校级线下金课。

4.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自文件发布之日起三年内建设60门左右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

5.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金课。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自文件发布之日起三年内建设 10 门左右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金课。

6.社会实践金课。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金课。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三年内建设20门左右校级社会实践金课。

第五条 金课培育与遴选

1.遴选时间。教务处在每学年的五月至六月发布金课遴选通知,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2.院部申报。对于符合遴选条件的课程,由课程负责人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部对申请课程的课程团队组成、课程目标、教学设计、课程内容、课程组等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和赋分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在充分考虑本部门学科、专业、课程分布情况的基础上择优向教务处推荐。

3.学校遴选。教务处对被推荐课程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议打分。学校教学与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按照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校级金课建议名单,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授予“山东政法学院金课”荣誉称号。

4.金课管理。学校对认定的校级金课实施动态管理,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享等进行跟踪监测。入选校级金课的课程须继续建设三年,其建设和改革成果在指定的网站上集中展示和分享,且定期更新资源和数据。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予以撤销。

5.省级以上金课申报。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安排及要求,根据课程建设情况,择优推荐校级金课申报国家级、省级金课,组织专家进行点对点指导,填写申报书,完善课程建设,并准备相应的附件材料。

第六条 金课投入

对于校级金课,学校投入专项资金用于课程建设过程中拍摄及录制视频、组建团队、课程设计、邀请专家指导及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 政策支持

1.经费奖励。学校为认定为相应等级的金课提供建设经费,给予每门国家级金课30万元建设经费,省级金课10万元建设经费,校级金课1万元建设经费。课程验收合格后以一次性结清的方式将经费按课程负责人确定的分配数额直接打到课程团队成员账户。

2.职称评聘支持

(1) 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及要求中,在达到教学、科研工作量化最低资格分的基础上,国家级金课获得者(负责人)直接聘为正教授并省聘备案,省级金课获得者(负责人)直接聘为副教授并省聘备案。

获批国家级金课团队成员(前三名)列入高级职称“直通车” 正教授申报条件之一。获批省级金课团队成员(前三名)列入高级职称“直通车”副教授申报条件之一。

(2) 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学工作量打分中,国家级金课每门赋分100分;省级金课每门赋分60分;校级金课每门赋分20分。

(3) 赋分实行就高原则,不重复赋分。

第八条 考核管理机制

加强对于因金课建设而获得直聘人员的考核,实施动态管理,具体考核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图文编辑丨谭龙

推送丨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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