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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名单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35号,100个教师团队获评第二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实践教师团队获此荣誉称号。
团队介绍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实践教师团队(以下简称“团队”)是一支立足于学校应用型大学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经过多年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凝练,将法学教育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融教学与实践为一体的教师队伍,现有团队成员19名。
1.身正为范,立德树人
团队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理念,注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既教书又育人,注重塑造学生品格、品行、品味;团队教师热爱教育事业,淡泊名利,乐于奉献,注重法学教学改革研究,积极参与国家地方法治实践,面向困难群众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和司法鉴定社会服务,在法学人才培养和法治山东建设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由团队教师组织运行的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山东政法学院工作站和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分别在2020年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团队成员26人次获得国家、省部级和厅校级各种表彰荣誉称号,其中3人获得学校“师德标兵”称号、1人获得“思政育人之星”称号、1人赴新疆喀什大学支教、1人获得“山东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人被评为“学生最喜爱的教师”、10余人次被评为学校优秀教师。
2.实践教学,成绩突出
团队教师注重课程思政建设,高度重视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职业能力。团队教师注重专业实践能力建设与提高,普遍具有法律职业能力证书(律师、仲裁员、人民陪审员等),依托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山东政法学院工作站、山东省法学会民商事调解中心、山东政法学院诊所法律教育中心(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等机构,将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服务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确定了知识传授、专业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提高为一体的人才培养方案,确立了11门法律诊所系列课程作为法律实践选修课程模块,团队教师带领选课学生,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深入基层人民法院调解处理涉疫情案件,把教学与实践有机结合,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团队成员完成课程教学年均400课时以上,主持完成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3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近10项,完成的校级重点教学改革项目《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基于山东政法学院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和法律诊所教育中心的实践》获山东政法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并被广泛推广应用,省内多所大学法学院派人参观学习。团队建设的《民事法律诊所》《法律咨询》和《家事法律诊所》三门课程获批省级一流建设课程,《民事法律诊所》被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建设课程。系列诊所法学实践教学课程深受学生欢迎,学校专家督导和学生评价均为优秀等次。
3.科研创新,成绩优异
团队教师科研创新能力强,并取得丰硕的成果。团队教师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课题、教育部课题、省社科课题等国家及省部级课题27项,立项经费达124万元。同时受各级国家机关和单位等委托的社会课题近20项,课题立项经费近190万,总课题经费总计达300多万元。发表的重要论文和出版的专著产生了重要社会影响,获得省部级奖励12项,厅级奖励20项。团队的多项智库建言被省部级领导签批,并被各级政府部门采用,为国家和省市的法治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团队成员完成了大量省人大和省政府委托的立法和法规、规章文件清理工作。
4.突出实践,服务社会
团队的突出特色是将法学实践教学与社会法律服务紧密结合,完成大量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法律援助服务、纠纷调解等法律实践工作。团队教师作为专家参与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近2000件,接待受理群众案件咨询408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48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0余件,调解化解纠纷近百件,办理完成全过程法律援助案件36件。团队教师的社会服务工作为地方法治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在教学过程中,团队教师带领学生深入济南10余个社区、单位或工地现场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通过法律专题宣讲、小话剧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规范,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帮助群众解惑答疑。900余名师生开展现场活动44场,接受教育群众达10余万人次。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尝试创新法律援助方式,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开通“山政学生法援”抖音号,针对常见的法律问题,录制普法短视频公开发布,共发布抖音短视频95件,提高了线上法律援助服务效果。团队教师作为山东省法学会民商事调解中心成员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有效化解涉疫情案件当事人的纠纷和矛盾,取得优异的社会效果。
供稿丨教务处、法学实践教师团队
图文编辑丨谭龙
推送丨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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