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师生安全健康,现将2021国庆节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0月1日(周五)放假,10月2日(周六)、10月3日(周日)休息,10月4日(周一)至8日(周五)正常上班、上课,剩余假期放至寒假中补足。
二、有关要求
1.清醒认识当前疫情形势,毫不放松抓好国庆节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2.科学合理规划假期安排,坚持“非必要、不出省”原则,鼓励师生就地过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严格执行出行报备制度,出省师生员工返校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于返校后继续健康监测14天。
3.做好假期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学校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落实好各项防控举措。
4.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和安全。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21年9月21日
信息来源:济宁学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