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 | 淄博市金政37条

泰山学院招生就业处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就业政策 | 淄博市金政37条

生活补贴

毕业五年内于2019.11.21之后首次在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博士)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大学生即可申请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

1.博士每月4000元,连续发放五年

2.硕士每月2000元,连续发放五年

3.全日制本科每月发放1000元,连续发放五年

4.全日制大专在我市个体工商户,企业,工作或创业满一年,一次性领取10000元

一次性购房补贴

毕业五年内于2019.11.21之后首次在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博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全职工作满一年,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房住宅(大产权),不包含我市产权型人才公寓。

发放标准:

1.博士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30万元

2.硕士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8万元

3.全日制本科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5万元

亲情引领奖励

毕业五年内于2019.11.21后首次到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或回淄创业满一年,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入职时毕业生父母一方为淄博户籍的可给予毕业生家庭10000元奖励资金,每个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

扫码查看最新版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才招引手册

END

首页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专题合集

艺考培训-山东本科院校-泰山学院-微高校-院校号-泰山学院招生就业处-就业政策 | 淄博市金政3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