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19届毕业生: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之间大学学业即将完成。为方便大家了解毕业离校前后各种手续的办理,下面将毕业生就业有关要求说明如下,以供参考。
一、毕业生相关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1. 网签协议流程
2. 录入省外协议流程
3.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
4. 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
5. 未就业毕业生的离校信息由网上自动生成。
6. 毕业生档案流向查询
7. 调**派打证办理
毕业生离校后更换工作或者落实工作后,需要办理报到证调**派业务。省内单位调**派由签约单位所在地区县人社部门办理,省外单位调**派由省级人社部门办理。2019年非师范类毕业生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调整、改派手续的,7月15日以后开始办理。
操作步骤:
步骤一:登录系统。请点击“学生登录”;
步骤二:提交申请。登录后就业手续办理——办事大厅子栏目,点击 “调**派申请”图标,可上传证明资料:
(1)毕业证书
(2)就业报到证
(3)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之前未曾签约就业的毕业生无须提供)
(4)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外省就业的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8. 遗失补办打证办理
操作步骤:
1、登录系统。请点击“学生登录
2、提交申请。登录后就业手续办理——办事大厅子栏目,点击 “遗失补办申请”图标,可上传证明资料:
(1)《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加盖学校印章)
(2)就业报到证副本(就业通知书)。
注明:就业报到证正、副本原件一并遗失的可不提供,须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9. 安全、文明、亲情离校
请全体毕业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低年级同学做出表率,并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使用学校“离校服务系统”办理离校手续,如归还图书、教具、办理贷款毕业生确认手续,归还宿舍钥匙等。毕业生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防盗、防侵害、防诈骗,保护自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同时毕业生要积极参加教学单位组织的毕业留念活动,爱护学校公共财物,安全离校、文明离校、亲情离校。
二、毕业生就业报到须知
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落户的凭证。毕业生离校后,应当持就业报到证等有关材料,在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或指定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或者实名登记等手续。毕业生不报到或者逾期报到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1)毕业生报到证共一式两联,一联为毕业生报到证(研究生为粉色,本专科为蓝色),此联发放给毕业生本人;一联为毕业生报到证通知书(黑白),此联由教学单位负责装入毕业生档案。
(2)考取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或专升本的毕业生,无就业报到证。
(3)就业报到证签发到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应到用人单位报到;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应当到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到。
三、毕业生毕业后注意事项
1.妥善保管好“四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是十分重要的证件,请毕业生本人签字领取,务必妥善保管,切勿丢失。万一证件丢失,其中报到证、档案事宜请咨询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9626263;毕业证、学位证事宜请咨询教务处,联系电话89626213;有关户口迁移证事宜请咨询保卫处,联系电话89626115。
2.注意离校后安全。毕业生在离校途中要注意自己人身、财物、交通安全,特别是在上车下车时注意财物安全,清点好自己行李物品,不要遗忘在站台或车上,请及时与家人联系,将自己的行程告知家长,以便安全顺利到家。
3.积极主动就业。毕业生要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积极到西部地区、到艰苦边远地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要树立“先就业,后择业,最终实现人职匹配”的择业观,积极主动地求职就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要在离校后积极主动就业,按照毕业生就业流程,完成签约、签订合同等。请毕业生们将就业相关证明材料以文本或者电子版的形式于12月10日前报送各教学单位辅导员老师。
4.积极进行实名登记。尚未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实名登记的毕业生,应当使用“实名登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并及时更新实名登记管理系统中的就业情况,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并于12月上旬之前对自己的就业情况进行确认,完成毕业生就业问卷调查。
201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计划表
山东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通讯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