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19〕17号)要求,在德州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在财务处大力协助下,我校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基金会章程,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于3月底前圆满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近日,经德州市民政局审核,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完全符合有关法律及管理规定,审批结果合格。
2019年基金会将继续科学管理、规范运作,结合自身情况,探索发掘围绕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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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德州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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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雷梦馨 张利豪
审编|戴雨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