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同意,高中(含中职、技工类院校,下同)、初中学校和高校非毕业年级及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自5月中下旬起陆续复学复课。
通过开学条件核验的高校(含驻鲁部属高校)非毕业年级学生5月18日—28日陆续返校复课,具体时间由驻地市会同高校研究确定。
高中和初中非毕业年级、小学3—6年级5月18日—28日陆续复学复课;小学1—2年级、幼儿园自6月上旬起陆续复学复课;特教学校、校外培训机构6月份复学复课。
没有毕业年级的高中、初中学校和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复课前须通过开学条件核验,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
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综合考虑区域疫情风险等级和学生学段、年级、就读方式、生源地等因素,分期分批组织错时错峰复学复课。
高中非毕业年级具体复学复课时间,由各市按照“市域同步”原则确定;初中非毕业年级、小学、幼儿园具体复学复课时间,由各县(市、区)按照“县域同步”原则确定。原则上,特教学校在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复学后再复课;校外培训机构在普通中小学复学后再安排线下复课。
来源 | 山东教育发布
编辑| 崔淑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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