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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专科(高职)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做好我校2019年注册入学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专科(高职)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注册入学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注册入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注册入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3624
第六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学院西路8号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九条批准时间:2004年3月
第十条学校简介: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新校区占地1000余亩,遥望泰山,风景秀丽,西临济泰高速,北依环山路,交通便利。校园建筑结合山东地方文化特色和古代书院围合式格局,致力于建成亚洲第一的新时代书院制本科大学。
学校依托山东科技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和综合办学实力,以“信息产业商学院”为办学定位,拥有鲜明的办学特色,精细化的教学与管理,构建以商科教育为核心,以信息产业为特色,工科优势突出,理、工、经、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新商科”“新工科”“新文科”专业集群。
学校通过“商科教育+完满教育+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生知识体系的构建和能力结构的完善,培养人格高尚、专业基础扎实、创新实践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的“未来社会中坚力量的领导者”。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文秘和法律事务等12个专业。
(二)春季高考科类:土建、机械、机电一体化、信息技术、财经和商贸等6大类。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2019年参加山东省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在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申请本次注册入学招生。
第十六条:注册入学程序和注册入学时间安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一)考试院公布缺额计划:9月9日16:00前;
(二)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9月10日13:00-17:00;
(三)数据整理与投档:9月11日12:00前;
(四)学校下载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11日14:00-9月12日12:00;
(五)调剂志愿投档与录取:9月12日14:00-17:00。
第十七条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十八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录取原则:
(一)按照山东省注册入学的录取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专业确定办法: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分数优先基础上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对不符合国家及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有专业特长的考生。
(三)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院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四)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结束后,考生可通过省考试院公布的查询途径和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五)如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
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专科学费标准为14800元/生,住宿费标准为2800元/生。
第二十一条退学学费规定:
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学生奖励资助政策: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和在其他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奖学金等级为一等、二等和三等,每学年评定一次。同时,在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作用的基础上,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和指导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
第二十四条注册入学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学生属统招生。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相应学分,考试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盖“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印章。毕业生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可参加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组织的各类升学、就业等项目的招聘招考,可参加山东省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8-3076090、3076091、3076092
学校网址:http://www.tskjxy.com.cn/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学院西路8号
招生处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山东科技大学1号办公楼214室
校园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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