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我校将于2017年4月至6月举办第三届山东财经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本次大赛由教务处、校团委、就业指导处主办,校学生创新实践中心等学生组织负责具体实施。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大赛简介:
1.大赛主题:“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2.大赛主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二
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学生类型组建团队。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历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能再报名参赛。
三、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四、大赛流程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和校级决赛二级赛制,其中初赛形式为书面评审,决赛形式为现场答辩。
1.报名(截止4月30日)
由负责人统一到大赛官方网站(cy.网址未加载)注册报名,按照流程与要求填写必要信息,注册完成后登录账号、姓名、证件号不能更改。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将团队信息与参赛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scdcxsjzx2017@163.com),文件命名为“学院+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2.校级初赛(5月5日---5月15日)
根据参赛团队提交的相关参赛材料,评审老师对参赛作品进行书面评审,遴选参加校级决赛的候选团队。
3.校级决赛(5月末)
评审老师对候选团队进行现场评审,决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并选拔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第三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
以上时间根据具体情况会有所变动,请持续关注大赛通知。
五、参赛材料
1.申报表(附件1);
2.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创意组)或运行报告(初创组与成长组);
3.已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还需提交注册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照片;
4.已毕业学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5.授权专利、技术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
6.一分钟展示视频。
请各参赛负责人于4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scdcxsjzx2017@163.com,邮件标题为“学院+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六、其他事项
1.股权要求:
(1)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2)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大赛详细情况请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cy.网址未加载/查询。
5.大赛QQ交流群:622794795
附件1:申报表.docx
附件2:评审规则.docx
附件3:学生操作手册.docx
附件4: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具体附件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团委
2017年4月7日
本期编辑:赵慧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