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烟台大学文经学院15周年院庆标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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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烟台大学文经学院15周年院庆标识的说明

为了营造我院15周年院庆氛围。更好的反映我院特色、展示我院形象,经院庆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确定了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建院15周年院庆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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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庆标识

版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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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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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说明

1、标识选用“书卷”和数字“15”组合而成。用展开的书卷呈现数字15,用来表达“烟台大学文经学院15周年院庆”。

2、使用书卷代表了文经学院“博文约礼,经世致用”的办学理念,以及学院对莘莘学子的厚望,书香之气洋溢校园,肆意挥洒青春,书写青春新篇章。

3、书卷缓缓向前打开,给人一种记录和期待感,不仅记录了文经学院15年的成长历程,也表达学院将会不断发展,不断开创新局面,带领全校师生以崭新的面貌迈向新征程。

4、标识整体使用了红色和灰色。红色代表喜庆、热情和希望,表达喜迎15周年院庆;灰色代表认真、沉稳和睿智,代表了文经人的精神面貌,将会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开启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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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庆标识使用规范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15周年院庆标识已于2018年4月23日正式公布。为加强院庆标识管理规范,方便各系部、各地校友联谊活动使用,现将院庆标识使用说明通知如下。

1、15周年院庆标识(含标志图案和相应文字,以下简称“院庆标识”)的著作权归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所有。

2、校内各系部、各地校友均可在15周年院庆各类庆祝活动中使用院庆标识。

3、院庆标识主要用于15周年院庆相关的活动宣传、形象展示、文化用品印制、纪念品设计等。

4、院庆标识中利用“书卷”与数字“15”设计变化组合而成;整体以打开的卷轴呈现出15,代表学院15周年也寓意文经深厚的文化底蕴。

5、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院庆标识用于与院庆活动无关事项,未经学院授权不得将院庆标识作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

6、对院庆标识中图案的使用应当完整、准确、规范,不得出现有损学院形象、利益的行为。院庆标识两个版本,可根据需要选择其中之一使用。使用不当的,学院有权要求纠正;对烟台大学文经学院造成不良影响或利益损害的,学院将有权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

7、院庆纪念品中涉及院庆标识使用的,由烟台大学文经学院院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

8、院庆标识日常管理和使用授权由烟台大学文经学院院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院庆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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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曹雪

内容/院庆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核/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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