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2016年4月2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一),放假三天,2016年4月5日(星期二)上班。
二、节日期间停发班车。
三、请各单位安排好节日值班及在校学生生活。
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