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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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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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

招生考试办法

为做好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山东政法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

二、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招收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三)第一学士学位就读本科专业为法学类的除外;

(四)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考生或外语类专业考生取得相应等次的考试成绩或证书;

(五)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招生专业为法学专业,招生计划100人。

四、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8月8日--11 日。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山东政法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在线报名,网址为http://bm.网址未加载/tip,报名时需在线提交的材料为:

1.《山东政法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word版

2.《山东政法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纸质版照片,考生在承诺栏签名;

3.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不得进行美图等PS操作);

4.考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5.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照片或扫描件;

6.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学历、学籍认证电子报告;

7.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或其他相应等次成绩单、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8.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本科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本科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和可展现学生成长环境、综合素质及学业能力的其他材料。

(三)学校不收取报名费及面试费。

五、审核及确定考核名单

学校根据学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核查考生的本科学历信息、第一学士学位信息和本科在校成绩等。

如报名人数不足300人,所有材料审查合格的考生均进入考核名单;如报名人数多于300人,对材料审查合格的考生按本科在校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300名考生进入考核名单。

8月12日,考核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专业能力考核

(一)考核时间:8月15日。

(二)考核方式:网络远程视频面试。

(三)考核内容

专业能力考核主要通过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述等形式,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每个考生考核2个问题,测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满分分值为100分。

(四)总分数构成

考核成绩加本科在校成绩为考生的总分数,满分分值为200分。其中,本科在校成绩根据审核后的考生本科阶段成绩单中标明的学分绩点换算得出。换算公式为:本科在校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10。

七、录取及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总分数,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如遇同分情况,按照应届生优先、比较本科在校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外语应用能力测试的顺序排名,得出拟录取名单。

8月18日左右,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学校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报到与资格复查

学生入学与注册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山东政法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7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7日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学生入校后,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学籍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学校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三)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五)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十、学费及待遇

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实施学分制培养模式,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家有关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待遇及相应补贴。

十一、监督机制

(一)保密及考试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考试保密制度,考试命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防出现泄密情形;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试规程对考生身份进行核验,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严禁泄露考场信息、面试小组成员组成,严禁引导考生答题,做到规范操作,公正评判。考生成绩等未正式公布前不得擅自对外泄露。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规定引发严重后果者,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监督制度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录取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学校纪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及时处理考生的申诉,维护考生权益。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者,严肃查处。

(三)信息公开制度

招生简章、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复试和拟录取名单、专项计划人数、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十二、招生咨询与申诉受理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权益,学校招生办公室接受考生咨询,学校纪委在招生录取期间接受考生的举报与申诉。

招生咨询电话:0531-88599859

举报申诉电话:0531-88599822

附:山东政法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山东政法学院

2020年8月5日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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