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关于扩大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范围的要求和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安排,2023年,我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和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
一、考试形式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专业采取笔试形式。
音乐类专业采取笔试+现场录制形式。
舞蹈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专业采取现场面试形式。
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采取现场录制形式。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