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广西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在职教职员工2355人,全日制本科生26831人,硕士生6386人,博士生171人,各类留学生16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16000多人。经过86年的建设发展,已成为一所教师教育特色鲜明、文理学科均名列全国百强、国际交流合作广泛的综合性大学。
二、招生章程(摘要)
(一)学校名称:广西师范大学
(二)国标代号:10602
(三)学校类型:公办普通本科
(四)学费收费标准:
1.美术类:12000元/学年(预缴);
2.音乐学、舞蹈学专业:12200元/学年(预缴);
3.音乐表演专业:12100元/学年(预缴)。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师范大学新增和调整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桂价费函〔2017〕324号)和《广西师范大学关于2017级全日制应用性本科(含职教师资班)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备案的报告》(师政报〔2017〕162号)文件执行,根据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最低毕业学分规定的总学分数分学年预先收取。毕业时,按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分学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收缴。
(五)报考须知:
1.招生对象
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生规定,通过本省美术类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无色盲、色弱(书法学专业除外)。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8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8cm。
(4)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60cm.
(5)艺术类不分文理科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分文理科的省份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
(6)考生不允许跨省报考;广西区内考生文史类和理工类均可报名。
3.报名方式
请登录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报名。
4.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核和专业复测,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2019年全国招生计划
1.美术类
序号 | 专业名称 | 培养层次 | 招生人数 | 招生省份 |
1 | 美术学 | 普通本科 | 83 | 河南、河北、山西、江苏、福建、江西、安徽、甘肃、贵州、广西、湖北 |
2 | 绘画 | 普通本科 | 92 | |
3 | 书法学 | 普通本科 | 57 | 河南、河北、山西、安徽、贵州、湖南、广西、湖北、江苏 |
4 | 环境设计 | 普通本科 | 106 | 河南、河北、山西、江苏、福建、江西、安徽、甘肃、贵州、广西、湖北 |
5 | 视觉传达设计 | 普通本科 | 64 | |
6 | 动画 | 普通本科 | 61 | |
7 | 产品设计 | 普通本科 | 66 | |
8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普通本科 | 32 | 江苏、福建、江西、安徽、甘肃、贵州、广西、湖北 |
9 | 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 | 普通本科 | 20 | 河南、河北、山西、广西、湖南、湖北 |
合 计 | 581 |
2.音乐、舞蹈类
序号 | 专业名称 | 培养层次 | 招生人数 | 招生省份 |
1 | 音乐学 | 普通本科 | 100 | 河南、河北、江苏、甘肃、贵州 |
2 | 音乐表演 | 普通本科 | 20 | 江苏、河北、河南 |
3 | 舞蹈学 | 普通本科 | 50 | 河南、河北、江苏、甘肃、贵州 |
合 计 | 170 |
(六)考试科目及分值
1.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不含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动画等7个专业考试科目设置为:素描(100分)、色彩(100分);使用同一套题目,成绩统一按美术类专业排名。
2.书法学专业考试科目为:临摹(100分)、创作(100分)。
3.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专业考试科目为:面试(100分)。
4.音乐学、音乐表演2个专业考试科目设置为:3分钟以内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分值为100分。
5.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设置为:成品舞和基本功,两项合计分值为100分。
6.特别说明
(1).河南、河北、山西、广西考生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湖南、湖北考生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不需参加我校组织校考,以所在省统考成绩为准。
(2).河南、河北、江苏、甘肃、贵州考生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音乐表演专业只向江苏、河北、河南招生。广西、山西、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陕西、甘肃、辽宁等省、自治区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成绩招生。
(七)录取原则:
1.在广西区内,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美术学、绘画、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和舞蹈学等专业按投档基准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2.在外省的录取原则是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美术类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舞蹈类专业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综合分(美术类)或文化分(音乐、舞蹈类)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音乐、舞蹈类专业承认统考成绩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文化分(音乐、舞蹈类)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综合分(美术类)或文化分(音乐、舞蹈类)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三、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2019年4月中旬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gxnu.edu.cn/查询考试成绩并自行打印合格证。
四、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联系电话
1.美术学院:黄老师、李老师,0773—3690668,3690618
2.设计学院:彭老师、唐老师,0773—8996727,8996770
3.音乐学院:程老师,0773-5847338,18877374123
3.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邮编:541006
(二)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老师,0773-5818532(兼传真)
2.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编:541004
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 bkzs.gxnu.edu.cn
电子邮件:zsb@gxnu.edu.cn
3.学校网址:http://www.gxnu.edu.cn
音乐学院网址:http://www.music.gxnu.edu.cn/
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art.gxnu.edu.cn/
设计学院网址:http://www.d.gx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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