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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美院目前已公布7所招生简章
敬请期待广美、鲁美
/中国美术学院/
一、招生人数
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计划招收本科生1588名(含: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110名,详见《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二、报名时间(网上报名)
2017年1月6日至1月17日
三、考试时间、考点安排
1、杭州南山校区、象山校区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2、上海张江校区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四、专业及录取规则
1、建筑学(建筑艺术、城市设计)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艺术史论(艺术理论类)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其他专业(类):专业合格,并且高考文化总分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4、录取的特殊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即:招生总计划数少于等于15人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者;招生计划数超过15人的,以每增加15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递增一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总分线可降低10分。
5、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五、历年录取线
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各专业
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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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
一、招生概况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月10日—2月15日(06:00-24:00)。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3月1日 (08:30—11:30,13:30—16:30);
在线确认时间:2017年2月16日-28日(06:00-24:00)。
三、考试时间、考点及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四、录取规则
中央美术学院录取江苏省考生时,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不同要求: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须达到2A4B1合格,其他专业须达到2B4C1合格。
1.文化课相对成绩折算办法:
①设有本科一批线省市的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全国文化统一考试不考“综合”科目省市的考生,其文化课相对成绩折算使用本省市的文科一批线);
②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市的考生相对成绩,将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使用参考线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文化课成绩分数线划定原则:
①凡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文理统一划线录取。文化课划线标准为: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须达到80分,其他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须达到75分。
②凡依据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文化课总分分数线不低于本科二批线。具体文化分数线在录取时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考生成绩情况择优划定。
五、历年录取线
中央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
一、中国画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专业名次录至 53 名。并列 53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449 分。
二、书法学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专业名次录至 27 名。并列 27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421 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专业名次录至 191 名。并列 191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462 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文科专业名次录至 174 名。并列 174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438 分。
3、理科专业名次录至 256 名。并列 256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453 分。
五、建筑类专业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文科:
①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6.226 分。
②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5.370 分。
理科:
①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7.810 分。
②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8.828 分。
六、美术史论专业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101.544 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100.119 分。
七、艺术学理论专业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103.945 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7.921 分;
八、实验艺术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专业名次录至 47 名。并列 47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402 分。
九、城市艺术设计(顺义校区)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 分。
2、专业名次录至 564 名。并列 564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408 分。
十、家居产品设计(燕郊校区)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380 分。
2、专业名次录至 833 名。并列 833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439 分。
十一、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 分。
2、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至第 2 名。
十二、港、澳、台、华侨
1、造型艺术: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 380 分,专业名次录至第 9 名;
2、中国画: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 380 分,专业名次录至第 3 名;
3、艺术设计: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 380 分,专业名次录至第 11 名;
4、城市艺术设计: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 380 分,专业名次录至第 9 名;
5、建筑类:按文化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成绩录至 566 分(原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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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考试科目
二、网上报名、确认时间及考点安排
三、录取规则
1、设计学类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
2、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各省文/理一批线的75%(四舍五入取整数,文理科统一划线),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
3、艺术史论专业
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
注:
①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②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省相关文件执行。
(1) 关于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单科成绩规定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及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
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2) 各省录取比例
①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北京市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15%,即设计学类录取26人、美术学类录取8人;其他省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85%,即设计学类录取144人、美术学类录取47人,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设计学类不超过26人、美术学类不超过8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②艺术史论:全国统一录取,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3)关于录取到各专业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四、历年录取线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6年各专业录取线
1、 设计学类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0.56、其他省不低于204.13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6人,其他省生源144人。
2、 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1.31,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532.5分、其他省不低于562.5分(其中专业成绩并列562.5分的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84.63)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3、 艺术史论
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文史类本科一批线上30分,文化课相对成绩北京不低于109.61(639分)、重庆不低于119.54(630分)、其他省不低于115.00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3人、其他省生源12人。
注:
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20/北京入围线475+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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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学制及招生计划
二、报名时间(网上报名)
2017年1月5日起每天06:00-22:00开通
三、考试时间、考点安排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四、录取规则
(1)设计类、造型类专业课满分为300分,其中:素描占100分、速写占100分、色彩占100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2)史论类专业(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写作能力测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3)书法学专业课满分为300分,其中:古代汉语100分、书法临摹100分、书法创作100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4)校考音乐学专业满分100分,其中:专业主项90分、视唱练耳10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必须音乐类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山东籍考生校考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做分省计划)
五、历年录取线
西安美术学院2014-2016录取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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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
一、招生人数
二、报名(网上报名)、考试时间
2016年12月31日开始报名,现场确认当天17:00截止。
三、考试时间、考点安排
1、考试科目、时间
四、录取规则
1、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专业:
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2、理论类(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专业)、教育类(艺术教育专业)、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
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因录取名额限制,在文化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志愿,建筑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者;其他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者。3、绘画专业(实验艺术方向):
注重培养跨学科、跨媒介的复合型艺术人才,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化理论素质,原则上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400分。
五、历年录取线
四川美术学院2016年录取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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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
2017 年 1 月 3 日每天 6:00—23:00
武汉考点截止时间:2017 年 1 月 10 日 18:00
二、考试时间、考点安排及招生人数
三、录取规则
绘画设计类、书法类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 语,成绩不低于 60 分;语文成绩不低于 80 分(其中美术理论类、工业设计、风 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 65 分;语文成绩不低于 85 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服装表演专业不作单科成绩要求)。
各专业类型的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比例折算办法如下:
1、绘画设计类:(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占×0.6)×2=折算分。
2、书法类:(高考文化成绩×0.6+专业成绩占×0.4)×2=折算分。
3、美术理论类:考生通过所在高考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后,按照高考 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 相加后依次录取。
4、服装表演专业:校考只测试服装表演基础,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 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按校考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5、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 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依 次录取。
6、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高考文化成绩不分文理科(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除外)。
四、历年录取线
湖北美术学院2016年招生湖北省
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业 | 录取控制分数线 |
绘画设计类 | 综合折算分:490.8 高考文化投档资格线:288 |
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 综合折算分:484.8 高考文化投档资格线:288 |
书法类 | 综合折算分:662.4 高考文化投档资格线:389 |
美术理论类 | 高考文化投档资格线:423 |
服装表演类 | 高考文化投档资格线:218 专业录取分数线:240 |
提前批文理类 | 文科:432 理科: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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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学院/
一、招生人数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月16日-2月6日(每天6:00-22:00)
三、考试时间、考点安排
1、考试科目
四、录取规则
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录取时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分文理科)进行录取,(注:我院按高考原始分划定控制线和进行录取工作,以下对文化课分数的要求均以原始分为标准,如考生成绩为非原始分则折合为原始分。高考原始分满分为750分)。我院依据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1、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必须获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统考合格证才可报考我院(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2、考生只有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才可填报我院(以下本原则所述专业成绩均为我院专业成绩)。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有我院志愿,且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凡报考我院考生须登陆我院指定网址填报专业(方向)志愿。我院共设六个专业(方向)志愿,获得我院绘画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绘画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四个专业(方向);获得我院设计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设计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四个专业(方向);获得我院史论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史论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二个专业(方向)。我院2017年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以下所述各项均采用此方式)。
3、报考我院考生(不含报考史论类考生和中英合作办学),文化总分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依据考生所填我院专业(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各专业(方向)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天津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具体为: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总分高的考生,专业成绩总分相同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各专业(方向)计划额满为止。如某专业(方向)录取名额未满则从志愿填报服从调剂的未录取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调剂录取。
4、报考我院史论类专业的考生,外语、语文单科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后,依据考生所填我院专业(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按各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语文成绩相同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各专业(方向)计划额满为止。
5、报考中英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文化总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按英语单科成绩排队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英语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6、录取顺序:①“天美人才计划”排队择优录取②绘画类、设计类、书法类、史论类排队择优录取③中英合作办学项目(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排队择优录取。
7、由于我院在专业考试时按大类进行考试,专业合格后才进行考生专业志愿的填报,所以要求考生不仅在所在省市高考志愿中填报我院,而且必须按照我院时间要求登陆我院网站填报专业志愿。我院在录取时均以考生在我院网站上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唯一依据进行录取,如考生未在我院网站上填报专业志愿,影响录取后果自负。
8、专业排名(绘画类、设计类、书法)在本大类招生计划10%以内(含10%)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如由于文化成绩未被录取,2018年可免试专业(录取结束后,如未被其他院校录取,请将专业合格证复印件、本人申请、1寸照片一张于2017年10月寄至我院,我院将发放专业免试通知单)。
9、各省如有特殊规定以各省招生办公室文件为准。
五、历年录取线
天津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录取最低分数线、
(注:我院各专业方向均文理兼收。)
/鲁迅美术学院/
暂未公布
/广州美术学院/
暂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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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艺祥美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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